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寫方案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大調研工作方案篇一
定于20xx年3月26日,時間上午九點至十二點。
對區域環保狀況、企業設備條件進行調查研究。
區鎮人大代表、鎮黨政領導及相關站所負責人約23人。
名單如下:王昌石崔波崔傳慶閆長安戚健陳曉麗朱衛國郭依玲劉德春朱信智王慶水段道國于克儉袁夫華吳營王玉臣耿興平崔永勝胡方圓鄭海霞陳繼水周忠良
1、現場調研環保設備工程建設情況。上午9點代表在鎮政府集合,統一乘車,調研路線為關口圓盤道-_馬安-鐃鈸沿線企業-鎮政府會議室開會。
2、召開調研活動匯報會。在三樓會議室召開人大代表調研活動匯報會,首先由鎮分管環保工作負責人匯報相關工作;然后人大代表提建議、批評和意見;最后請王主席講話。
人大調研工作方案篇二
按照《人大監督法》規定及市人大會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將于今年對宜昌市(城區)建筑市場管理工作進行專項視察、調研,并將按法定程序形成專項工作報告及市人大會決議。為抓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組長秦詩華市住建委黨組書記、主任副組長李向東市住建委副主任向軍市住建委主任助理成員王精復市住建委建管科科長季必靈市住建委辦公室主任夏青市住建委法規科科長顏國鋼市住建委勘察設計科科長葉幫斌市住建委機關黨委副書記黃安華市住建委建管科副科長袁慶華市住建委建管科主任科員王瑩市住建委人教科副科長曹虹市住建委勘察設計科副科長宋萍市住建委城建科副科長王濤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章坪市建筑市場管理站站長李建新市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呂富春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站長周大紅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站長章鴻市城建檔案館館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李向東兼任辦公室主任,王精復、葉幫斌任副主任。
活動總體分為五個階段,即:
一是準備階段,主要完成前期資料、材料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收集及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4月中旬完成;
二是情況匯報階段,主要完成全市(城區)建筑市場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的情況的初步摸底,并形成初步報告,4月底完成;
三是配合調研階段,按照市人大要求,組織、落實好各項調研任務,6月底前完成;
四是報告工作階段,按市人大、市政府安排,由市政府領導或委托我委主要領導向市人大會匯報建筑市場監管工作,7月上旬完成;
五是整改落實階段,按照市人大形成的專項工作報告及決議,認真抓好相關整改落實工作。
1、綜合協調及聯絡工作:由季必靈、王精復、葉幫斌負責。
2、資料收集、報送及程序把關:由夏青、王瑩等同志負責。
3、調研現場及有關資料的準備:由王濤等同志負責。
4、選定調研對象、明確調研內容、準備相關資料:由黃安華、袁慶華等同志負責。
5、工作方案制定及匯報材料的起草、報送:王精復、葉幫斌、夏青等同志牽頭,建管科及有關單位、科室參與。
6、整改落實等工作:由王精復同志負責。
7、相關宣傳、活動資料收集:由葉幫斌牽頭,建管科、城建檔案館參與,有關單位、科室配合。
人大調研工作方案篇三
中國共青團網2月26日訊(記者悅丹張曉琳攝影報道)今天下午,“共青團與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面對面”活動在北京舉行,團中央與全國青聯委員中在京的25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圍繞探索建立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溝通交流制度和促進青年就業創業等話題,進行了面對面交流。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陸昊出席活動并介紹了有關情況?;顒佑蓤F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王曉主持。
陸昊指出,胡錦濤總書記在去年6月14日的重要講話中,特別強調共青團“要全面履行職能作用,著眼新的形勢和任務,進一步提高組織青年、引導青年、服務青年、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惫睬鄨F作為黨和政府聯系青年的橋梁和紐帶,在履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職能的過程中,努力堅持把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與引導青年的有序政治參與結合起來,把關注個案與關注普遍性問題結合起來,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訴求與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建立與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交流制度。他說,全國“兩會”即將召開,衷心希望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能幫助呼吁青少年相關問題,共同營造全社會關心青少年、幫助青少年的良好氛圍。
青年就業創業問題成了交流活動現場最熱烈的話題。對此,團中央認為,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當前的宏觀就業形勢比較嚴峻。青年始終是新增就業的主體,當前面臨的就業壓力比較大,就業需求也最強烈,就業已經成為青年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工作,面對當前形勢,果斷采取了一系列保增長、促就業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就業問題的充分解決,歸根到底要靠有效的經濟政策來加以實現,要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陸昊指出,共青團組織按照黨中央的統一部署,正高舉促進青年就業創業的旗幟,全團上下共同行動,通過廣泛動員社會力量設立青年就業創業基金、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與有關金融機構合作推進青年創業小額貸款項目、開展有針對性的信息服務和就業培訓等方式,力所能及地幫助青年解決在就業創業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當前,各級共青團組織已經把促進青年就業創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全團的力量,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社會力量,為青年就業創業提供實實在在的幫助。
針對促進青年就業創業話題,陸昊代表團中央向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國家財政、投資、產業等政策可進一步兼顧對就業的拉動作用,充分考慮不同類別產業的單位投資額對就業拉動的不同效應。二是可進一步出臺能緩解就業壓力,可產生短期、彈性、靈活就業機會的就業促進政策。三是要給予部分金融機構必要的激勵和成本控制支持,促進金融機構在支持創業小額貸款方面有更大的作為,以有效支持創業。四是要大力推進勞動力培訓工作,增強未就業人群的勞動技能水平,使勞動力大國變為人力資源大國。
交流活動中,與會代表、委員踴躍發言。全國人大代表鄧中翰、宋魚水、譚晶等紛紛表示,一定將團中央就促進青年就業創業的四大建議帶到會上去。全國政協委員郗杰英、孫萍、倪邦文等表示,“面對面”這種形式既為青少年理性有序地表達利益訴求暢通了渠道,也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近青少年、傾聽青少年呼聲搭建了一個很好的平臺,希望共青團組織把這類活動長期堅持下去,并建成機制。
據悉,“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活動,是共青團組織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團十六大的統一部署,切實履行共青團的根本職責,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訴求,引導青年有序政治參與的一項重要工作安排。各省“兩會”期間,各級團組織廣泛開展了“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活動。據不完全統計,31個省、市、自治區團組織在省級“兩會”期間共提出提案、建議和大會發言114件,其中關于青年就業創業問題的32件,關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的18件,關于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向未成年人免費優惠開放問題的17件,關于未成年人網絡問題的6件,關于制定完善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配套法規、規章問題的2件,關于農村留守兒童保護問題的1件。
人大調研工作方案篇四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代表法明確了人大代表要與原選區選民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那么人大代表如何聯系群眾,如何為人大代表搭建好聯系群眾的平臺成為了代表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2018年,貢井區在白廟鎮、筱溪街探索建立了人大代表聯絡站,近一年來,聯絡站運行效果如何,還存在哪些問題,今年5月,貢井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深入試點鄉鎮、街道開展調研,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意見建議,現報告如下:
(一)統一標準建成站。2018年6月,貢井區制定了建立鄉鎮(街道)人大代表聯絡站試點工作方案,統一了“八有”建設標準,市區補助3萬元用于兩個試點聯絡站建設,2018年8月底正式掛牌成立。聯絡站基本做到了有組織、有場所、有牌子、有設施、有公示、有制度、有活動、有資料。
(二)建章立制規范站。為保障聯絡站規范運行,試點聯絡站一是重視人員保障,兩個聯絡站設站長2名、聯絡員7名,將轄區內的市區鎮三級人大代表納入聯絡站開展活動。二是規范制度和表冊,建立了代表工作職責、聯系接待選民、述職評議等制度和相關表冊,做到制度上墻,并組織代表進行學習。三是細化程序流程,對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建議實行分類分級處理,建站以來,兩個聯絡站共收集問題及建議125件(其中信訪類21件;屬于鄉鎮(街道)職權范圍73件,已解決64件;屬于區級職權范圍31件,已解決9件)。
(三)抓實活動用好站。聯絡站要真正發揮作用,關鍵在于組織好各類活動。一是多方式組織學習,利用代表小組活動、代表述職、代表接訪等組織人大代表學習法律法規及履職知識。二是多渠道接訪群眾,如筱溪街每月1次聯絡站接訪、每年2次集中接訪、隨時民情走訪、重點問題及時回訪;白廟鎮雙月1次鎮聯絡站接訪、每月1次村聯絡點接訪、每周1次人大主席接訪、隨時民情走訪。截至目前,兩個聯絡站共接待群眾1100余人次。三是多形式開展活動,除接訪群眾外,聯絡站還將代表三聯系、述職評議、調研、監督以及為群眾辦好事等活動納入其中,共開展各類活動82次。
(四)解決問題見成效。聯絡站運行以來,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如:筱溪街人大代表聯絡站通過公示代表信息,讓群眾有問題找代表,李雪梅代表就接到了青杠林社區居民反映的青杠林水司加壓泵噪音影響居民休息的問題,在實地走訪調查后,李雪梅代表及時聯系水司和相關部門,使問題得到較為妥善的解決。白廟鎮人大代表聯絡站通過開展“人大代表現場接訪活動”,向銀匠村村民宣傳農村低保相關知識,“一對一”回答問題4個,當場有2名村民提交了低保申請,第二天1名村民主動撤回申請。
(一)對代表聯絡站的宣傳不夠。代表聯絡站運行時間不長,宣傳形式較單一,主要是公示欄、代表述職評議會等,宣傳內容局限于代表信息和代表接待時間表,缺乏大范圍宣傳、面對面宣傳,缺少對聯絡站的職能職責、解決問題成效等內容的宣傳,群眾對聯絡站知曉率不高,主動聯系代表、到聯絡站(點)反映問題的不多。
(二)部分代表參與意識不強、履職能力不高。部分代表履職意識不強,當本職工作與代表活動時間發生沖突時,不能優先保障代表活動時間;在活動參與度上,企事業單位代表和機關代表參與度較低;部分代表綜合素質不高,對各方面的政策法規了解不夠,在接訪時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三)人大代表接待群眾的方式不多。目前主要是定點定時接訪和人大代表走訪,其中定點定時接訪收集問題約占30%,有的代表到聯絡站接訪半天,幾乎無群眾反映問題,久而久之讓代表覺得接訪就是走形式,因此,聯絡站需要轉變作風,探索多樣化的、更有效的接訪方式。
(四)聯絡站相關制度落實不到位。個別人大代表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界定不清,未分類處理,將信訪問題也進行登記,間接讓聯絡站成為了“第二信訪室”;群眾反映問題分級處理效果不理想,特別是區級職權范圍內事項解決率僅占30%左右;人大代表對受理問題的辦理情況跟蹤督辦方法不多、力度不夠,加上解決率較低等因素,群眾滿意度不高。
(五)代表聯絡站后期運行經費保障不足。代表聯絡站在建立時市區都給予了經費補助,建成后聯絡站的運行無專門工作經費,一些必要的支出只能擠占代表小組活動經費。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聯絡站影響力。一是加大對群眾的宣傳。利用公示欄、院壩會、廣播等形式,廣泛宣傳聯絡站的職責、人大代表接訪范圍、代表接訪問題處理結果等內容,不斷提高群眾知曉率。二是加大對代表的宣傳。利用代表小組活動、學習培訓會、qq群等形式,強化對人大代表的職責、代表履職知識、代表接訪經驗等內容的宣傳,進一步提高代表進站履職意識。三是加大對鄉鎮、部門的宣傳。重點宣傳聯絡站好的做法、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等,促進其他鄉鎮探索開展代表接待群眾、代表向選民述職等活動,促進區級部門更加支持代表依法行權履職。
(二)創新方式方法,增強聯絡站活動實效。一是豐富接待方式。除定點定時開展代表接訪活動外,聯絡站要結合重點工作、群眾反映帶共性的問題,開展進村組、進社區、進轄區單位、進院壩、進小區接訪活動,邀請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大代表聯合接訪,提高活動的實效性。二是利用平臺溝通。聯絡站建立進站代表qq群或微信群,提前發布接訪安排、專題接訪相關知識等內容,讓代表合理安排時間,提前學習相關知識,增強接訪的針對性;代表也可利用平臺相互溝通交流、及時向聯絡站報告個人接訪情況等。三是交流總結經驗。定期對聯絡站運行情況、作用發揮情況進行總結分析,不斷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組織作用發揮好的代表進行經驗交流學習,提高代表履職能力。
(三)完善落實制度,讓聯絡站運行更加規范。一是完善接訪受理制度。進一步明確代表接訪范圍,細化群眾反映問題受理、交辦程序,落實好有限受理原則,對信訪類問題直接轉辦,落實好不直接處理原則,分級按程序交辦接訪問題。二是完善督辦制度。暢通代表在受理問題后的督辦渠道,對重點問題可組織代表通過視察、相關部門隨同檢查等方式進行現場督辦,促進接訪問題解決。三是完善代表約束制度。落實代表履職登記制度,把代表進站參加活動情況如實登記,作為代表向選民述職的重要內容,接受選民監督和測評,對長期不參加活動的代表要適時進行談話提醒。
(四)強化工作保障,推動聯絡站有效運行。一是強化組織保障。加強黨組織對聯絡站工作的領導,保證聯絡站有序運行;加強人大常委會對聯絡站工作的指導,不斷深化聯絡站建設;加強各部門對聯絡站工作的支持,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并答復。二是強化激勵保障。開展代表履職情況評比,將代表參與聯絡站活動情況納入評比內容,適時對執行代表職務較好的人大代表予以表揚通報,激勵代表主動履行代表職務。三是強化經費保障。人大代表聯絡站建成后,要考慮解決聯絡站運行經費問題,每年按照一定標準列入財政預算。
人大調研工作方案篇五
人大代表是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擔負著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監督“一府兩院”和監察委工作的重任。根據權力監督的基本法則,監督者也要受到監督。各級人大代表由人民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因此,要更好地實行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就必須加強對人大代表履職的監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職權。
近年來,區人大圍繞加強代表依法有效履職進行了諸多積極探索和實踐,總結并形成了不少管用的好措施、好經驗,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符合區情的代表履職管理監督機制,但對照憲法法律的要求、形勢任務的變化、人民群眾的期望等等,還存在不少問題、差距和不足。
(一)相關制度還不夠健全。造成當前有的代表履職不盡如意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關鍵的仍然在于制度機制的欠缺。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輕管理重懲處。平時疏于對代表依法履職的教育引導,對于履行代表職責消極應付、利用代表職務謀取個人私利等行為,缺乏有效制約措施。雖然代表法規定了“停止執行代表職務和代表資格終止”的內容,但適用這一法律規定的往往是非常嚴重的履職不當甚至違法行為,如犯罪、被罷免、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人代會等,以及辭職、遷出或者調離本行政區域、喪失中國國籍等一些特殊情況,是一項最終保障措施,對于絕大多數的代表來說并不具有實際意義。二是重程序輕監督。對于代表應當做而沒有做,哪些不能做,法律和實踐中相對有一些責任性規定,如代表法規定代表有兩次未經批準不出席會議的要終止代表資格。而對于代表可以做、有權做,而消極對待或不作為的,卻缺乏監督約束規定,如代表法規定了代表有權提出議案和建議、有權詢問和質詢,以及可以參加代表小組活動、開展視察和專題調研、列席會議等一系列權利,但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少甚至沒有的情況,以及代表活動不積極甚至不參加等缺少規定。實踐中各地陸續推行了代表履職登記、代表述職等做法,但大多制度不規范,只是在程序上較真,約束力較弱。三是重原則輕規范。相對黨員干部的管理監督制度體系而言,對代表的管理監督制度還遠沒有形成體系,還不具備很強的操作性。比如法律只規定選民可以監督和罷免代表,但是并沒有明確落實監督的途徑或者方式,更沒有設置對人大代表進行履職監督考評的程序,對代表履職管理監督難以具體量化。對代表的履職監督,往往是由于代表違犯法律才啟動罷免,對代表的監督管理比較被動,往往是只要代表不觸及法律“紅線”造成惡劣影響,不踩道德“黃線”引起公憤,一般都能任期屆滿。長此以往,便造成了人民的監督權利實際上被架空,法律對代表的管理監督規定形同“牛欄關貓”。
(二)制度執行還缺乏剛性。就人大代表履職管理工作而言,現在各地出臺的相關制度不少,但還是存在執行“寬、松、軟”的現象。一是在落實上打折扣。一些日常制度落實沒有形成長效機制,比如代表履職登記制度,除了代表聯絡機構對代表參加人代會和集中視察調研活動進行登記外,大多數代表不會主動對自己履職情況按照規定要求進行登記。二是在執行上搞變通。在實行處置性監督措施時,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組織實施的難度等原因,往往出現從輕、從緩或搞變通的問題。三是在工作中走過場。比如代表進聯絡站聯系群眾制度,由于監督考核機制不健全,各鄉鎮站點運行狀態參差不齊,大多處于閑置狀態,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再比如代表聯系群眾、信息公開和述職評議等制度,都一定程度存在落實不到位的現象和問題,代表聯系群眾只到鎮村干部,代表信息公開只有照片和姓名在聯絡站墻上,述職評議只述不評、隨意簡化等問題,亟待加強和改進。
(三)監督意識還有所偏差。加強代表的履職管理監督,客觀地講,在社會各界早已形成共識。但長期以來,對代表的履職管理監督大多停留在文件部署要求上,沒有真正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操作性強的制度體系。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因素影響和局限:一是監督依據較含糊。盡管憲法、選舉法和代表法等都對代表必須接受監督作了原則規定,但明確的監督主體只是原選舉單位或原選區選民,對于具體誰來負責實施規定得較為含糊,導致了部分人大代表成為無人可管、無人愿管的“自由人”。二是自身認知不到位。一些代表對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認知不清,認為自己主要是代表選民行使各種法定職權,而對應接受監督的義務有所忽視。有的代表并未意識到自己也處于被監督地位,不會自覺、主動地接受管理和監督。三是主體意識須強化。有的選民不知道《代表法》中還有選民監督代表的條款,認為只要選出代表就盡了選舉責任,至于代表是不是能為民辦事,自己管不著。有的選民盡管想監督代表履職,但不知道如何監督,再加上監督本身需要一定的精力、時間,有的還會得罪人,所以主動監督代表履職的行為較為少見。即便有通過舉報、信訪等途徑監督代表的情況,往往也是與代表有利益沖突或矛盾。
(一)加強人大代表履職管理監督,是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具體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實施,并將從嚴治黨要求從“關鍵少數”向全黨拓展、向基層延伸,在全社會營造了講法紀守規矩的濃厚氛圍和良好的政治生態。在這一背景形勢下,各級人大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將從嚴把關要求貫穿始終,選出的代表不僅有代表性、廣泛性,還有很強的先進性。但從歷史和現實經驗與教訓來看,公權的行使如缺少監督,就容易出現問題和產生腐敗。因此,必須加強對代表選舉后的制約和監督,健全和完善代表管理監督機制,確保代表職務的有效性和正當性。
(二)加強人大代表履職管理監督,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現實需要。人大代表的權力來自人民,人大代表對人民負責。但有的代表當選后,只記得當代表的榮耀和權利,淡忘了對人民的承諾和義務,普遍存在“參會溜號”“會場睡覺”“坐后排”“不發言”的現象,履行職權時上不接政策天線,下不連民心地氣,被人民群眾形象地比喻為走訪選民握握手、聽聽報告拍拍手、選舉表決舉舉手、會議閉幕揮揮手的“四手”代表。只有加強對人大代表的履職監督,才能使代表自覺增強代表意識,不斷提高履行代表職務的能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根據人民的利益來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最終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強人大代表履職管理監督,是推進依法治國戰略、深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定內涵,決定著選舉權和監督權是不可分割的。人民依法選舉代表,是把自己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委托給選出的代表,由代表組成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人民是對委托出去的權利具有控制運作的資格和能力,有權監督和促進代表依法有效履職。隨著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不斷推進,政治參與途徑的不斷拓寬,廣大人民群眾的權利意識、民主意識、監督意識、法律意識日益增強,對代表其利益的人大代表作用發揮關注越來越多、期望越來越高,這對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履職管理監督工作機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強人大代表履職管理監督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必須從整體提升代表工作角度考慮,抓住當前深化從嚴治黨要求,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及時建立監督保障代表履職管理的制度體系,規范履職行為,增強履職成效。
(一)夯實思想基礎,引導代表履好職。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和廣大選民群眾的期望,進一步強化代表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強化代表接受履職監督的自覺意識。一要引導代表在政治上保持正確方向。必須把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質擺在首位,切實加強代表政治素質培養,引導他們自覺增強制度自信,堅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思想信念,深刻認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真正從內心深處積極擁護,自覺踐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開展工作、正確行使職權、充分發揮作用。二要引導代表在思想上自覺接受監督。選舉權和監督權不可分割,要引導各級人大代表深刻理解自己權利的來源,明白監督是一項嚴肅的法律行為,是自己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樹立起代表與選民是代表與被代表、監督與被監督關系的正確認識,增強代表的權力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三要引導代表在履職上始終依法依規。一個代表就是一面旗幟。要引導代表切實明白自己肩負人民重托,清楚自己履職倍受選民期待,一言一行倍受社會關注。要切實在思想上破除“特權”觀念,帶頭守法用法,自覺依法行事,以法作則,切實做到做事不越界、履職不越規。
(二)優化服務保障,幫助代表履好職。為代表履職提供必要的條件,是加強代表履職監督的重要前提。一要構建優質高效履職平臺。鞏固和深化“兩站一平臺”建設,加快推進代表履職信息化應用,提升代表依法履職的成效和水平。依托專門委員會探索設立代表專業小組,整合和發揮代表專業特長優勢,提高代表履職的針對性、實效性。二要強化代表履職保障措施。加大代表活動經費保障力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職。在鄉鎮(街道)層面,著重推動人大工作和活動經費統一納入年度預算,解決好“有錢用”的問題;在縣一級層面,著重研究制定代表活動經費保障、使用和管理辦法,解決好“怎么花”的問題。要切實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權,研究規范閉會期間代表受邀參加有關會議活動的內容范圍、聯系審批程序,以及向代表提供情況資料等,推動代表有效履職。三要重視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著眼提高代表建議辦理滿意率和解決率,探索建立代表建議與辦理“雙公開”制度,繼續優化完善代表建議督辦機制,探索重點難點建議辦理綜合評議審核機制,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專業小組的專業特長,邀請社會業界專家參與,組成聯合評審團,對重點督辦建議和難點建議辦理情況進行“三堂會審”,力求方法更科學、評價更客觀。
(三)加強日常管理,提醒代表履好職。要積極適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不斷推進的發展形勢,積極探索和健全完善代表履職日常管理和群眾選民監督制度。一要推動代表聯系選民“亮身份”。積極探索代表信息公開辦法和渠道,探索通過網站媒體、信息公開欄或便民服務電腦等平臺公開代表身份信息的制度和實施辦法,便于選民與代表聯系。同時,有計劃地組織代表緊扣黨委中心工作和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走出代表聯絡站,主動深入選民群眾,變“進站駐點坐班等”為“進村走巷主動聯”。二要推進代表履職登記“全程紀實”。規范代表履職登記制度,建立代表履職紀實臺賬,詳實記錄代表參加會議、視察、聯系選民、接待選民等活動,督促提醒代表增強履行法定職務的主動性和務實性。要加大代表履職情況的宣傳力度,對代表履職動態在當地媒體進行跟蹤報道,讓更多選民了解代表及履職情況。三要推廣代表述職“全覆蓋”。探索制定代表向原選舉單位或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辦法,不斷規范選舉代表的組織方式、述職程序、參加述職評議會議人員范圍對象和評議辦法等內容。
(四)強化制度約束,確保代表履好職。進一步完善代表約束制度,督促代表積極主動、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職權,確保在任期內堅守職業道德和法律“底線”。一方面,要加大對代表履職考評監督力度。建立實施代表履職考評制度,對大會期間代表出席會議、審議發言、提出議案建議以及閉會期間參加代表學習培訓、中心組(小組)活動、視察調研、執法檢查、參與立法和監督、列席人大常委會議、支持“一府兩院”工作等情況綜合評分,并結合代表述職進行評議,考評結果作為代表連任和評選優秀代表的重要依據,倒逼提醒代表增強責任意識和使命意識。另一方面,要適時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機制。建立代表評價的獎懲制度和不履職不稱職代表的約束機制,加強代表履職登記、考核、評議等日常管理監督結果的實際運用,對履職不作為、不稱職、群眾不滿意或違法亂紀的“問題代表”,堅持從法律規范和法理要求出發,針對不同情形細化明確處理處置的辦法和措施,規范相關操作程序,讓不能履職、不愿履職的人大代表及時退出代表隊伍,把對代表的監督從“虛無”走向實際、從法律文本走向具體實踐。
人大調研工作方案篇六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結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全面深入了全鎮在推進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情況。力求做到重點突出,主題鮮明,形式多樣,效果明顯,切實提高人大代表參政議政水平。
由鎮人大主席牽頭,組織人大主席團成員、部分鎮縣人大代表對我鎮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安全生產、新農村建設、花園城市建設等多項重點工作和中中心工作的專題視察。
視察時間: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5日。
1、雙獅門業建設生產經營狀況;
2、眾德利新型墻體材料廠建設生產經營狀況;
3、益芳食品有限公司;
4、確山縣博紡紡織服裝廠;
5、確山縣億鑫家私有限公司;
6、確山縣瑞豐實業有限公司;
7、確山縣崇山冷軋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8、確山縣宏豐建材有限公司;
9、確山縣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10、確山縣宇龍塑業有限公司;
11、盤龍山公園;
12、東郊二、三組文明小區建設情況;
13、西郊禽豐養殖場。
采取看現場觀摩、聽取匯報、走訪群眾和現場詢問、召開座談會等方式。
視察活動采取聽、看、查、訪、議等形式進行。即聽取工作匯報,查看有關文件資料,現場觀看在建工程的進展情況,召開座談會多方面征求人大代表和群眾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改進和指導意見。
代表活動小組要認真記錄活動過程,認真總結活動效果,形成小組視察活動檔案。鎮人大將在全面收集資料、認真總結活動效果的基礎上形成專題視察報告,匯報縣人大會。
1、在專題視察活動中,要深入企業現場進行調查、詢問、視察,詳細掌握該企業的建設情況、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
2、各被視察單位要做好匯報及相關準備工作。
3、專題視察結束后,各活動小組要寫出書面小結,提出有參考性的建議。
1、促進代表們進一步履行自己的權利,提高代表們參政議政的能力,增強人大代表的使命感。
2、營造一個重視城鎮建設、發展經濟的良好氛圍,讓社會各界都來關心、支持、監督城鎮建設。
3、督促政府切實改善公共基礎設施,提升服務質量。
代表視察不直接處理問題,但對反映出的問題及時交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并跟蹤督查,發揮好代表的依法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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