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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領導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篇一
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11月1日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設立這個神圣的日子,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首個憲法日到來之際,我作題目是《自律克己,遵紀守法》的演講獻給大家。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目前,青少年犯罪為數不少,去年,我國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國刑事案件的10%,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數據。
我就舉例來說吧:20xx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似乎是昨天才發生的,恍惚間還能感到那種地動山搖的毀滅感。那年的媒體報道了很多感人肺腑的人物,其中就有家喻戶曉的救出7名同學的“抗震救災英雄少年”雷楚年。7年過去了,曾經的英雄少年卻已經因為詐騙21人共46.3萬而鋃鐺入獄。法律是嚴明、公正的,他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事后,他才悔恨當時為什么那么沖動?當時為什么不退一步呢?退一步便能海闊天空。白白浪費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那同學們,你們在學校是否都能做到自律克己,遵紀守法呢?開學來,通過師生的共同努力,大家都能感覺到走在校園內,同學們文明素質提高了,教室更干凈了,公物財物損壞率降低了,基本的行為素質提高了,但我們校園內不文明的現象還是存在。
前不久,我校七八年級個別學生不遵守學校紀律,打架斗毆。這種極其惡劣的行為,嚴重的違反了學校規章制度,給自己,給家庭,也給學校帶來了不少麻煩。反映出我校部分學生在自律克己,遵紀守法方面做的非常不夠。
在課堂上,你的一些無意識小動作有可能會破壞教學秩序;你的一句與課堂無關的話,有可能會打亂大家的思緒,破壞學習的氣氛。在課下,你的一句脫口而出的臟話,就有可能損壞學校的整體形象;你的一個不經意的動作,有可能帶來校園中的意外傷害事故。
在互聯網的普及過程中,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這就是網吧問題。一些網吧的無序發展和惟利是圖,衍生出暴力游戲、沉溺聊天等公害,成為"電子海洛因",我們學生自我保護的意識與能力很差,禁不住誘惑,不服從學校規定,違規進入網吧,從而引發出學生分心、家長傷心、教師煩心、社會擔心的負面憂患。不良網絡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勝枚舉,在此不一一例舉。
再拿《交通法》來說,如果我們不遵守,也許就會出現一些不應該發生的慘劇。例如,在我們校門口放學期間,有同學騎車帶人,三三兩兩占據機動車道,不看來往車輛,強行猛拐,當機動車鳴笛時還表現出一臉茫然與麻木,殊不知,危險就在咫尺之間。
鄧小平爺爺也說道: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學生,要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校規、班規,要遵守社會規范及約定俗成的禮儀道德。“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是古訓。遵規守紀從小事做起,從自身做起,從生活中的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為了自己,為了他人,為了校園,為了社會,自律克己,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文明習慣,讓個人的素質前進一步,讓民族的素質前進一大步。
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謝謝大
學校領導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篇二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同學們你們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嗎?對了,是全國法制宣傳日。那什么是憲法呢?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
這句話聽起來很深奧,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
1.憲法是母法。就象家里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
2.憲法是愛法。就象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身、財產權益受到保護。
3.憲法是國法。憲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規,而是規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國法。
現在你應該明白為什么我們的國旗是五星紅旗?為什么我們不每周換一種國旗呢?為什么我們每天都要來上學,而不是想來就來,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了吧?其實,這些都是法律規定的,更準確說是由憲法規定的。
那憲法與我們小學生有什么關系?憲法中有哪些規定是跟我們有關的?
憲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憲法第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憲法第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都有休息的權利。
憲法第49條: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虐待兒童。
同學們,鄧小平爺爺曾經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是的,你們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你們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那么,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學校領導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篇三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朋友們:
大家好!
利用課余時間,我閱讀了《我愛祖國的藍天》一書,受益匪淺!我深刻了解到森林對于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關系。在此,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森林--這個浩瀚的綠色寶庫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意義。
森林,是一個高密度樹木的區域,這些植物群落覆蓋著地球廣大面積,并對二氧化碳下降、動物群落、水文湍流調節和鞏固土壤起著重要作用,是構成地球生物圈當中的一個最重要的方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資源和環境保障。
首先,森林是"人類文明的搖籃",我們知道:人類的祖先最初就是生活在森林里,他們靠采集野果,捕捉鳥獸為食,用樹葉、獸皮做衣,在樹枝上架巢做屋、生息繁衍;
其次,森林是"地球之肺",科學研究表明:一棵椴樹每天能吸收16公斤二氧化碳,150公頃楊、柳、槐等闊葉林一天可生產100噸氧氣,也就是說,假如城市居民如果平均每人占有10平方米樹木或25平方米草地,他們呼出的二氧化碳就有了去向,所需要的氧氣也有了來源;
第三,森林也是"天然調節器"和"天然儲水池",森林中樹木的光合作用調節著自然界中空氣和水的循環,影響著氣候的變化,保護著土壤不受風雨侵犯,以減輕環境污染給人們帶來的危害;大雨降落到森林里,滲入土壤深層和巖石縫隙,以地下水的形式緩緩流出,沖不走土壤,有效制止了沙漠化和水土流失。
最后,森林還是"生命的資源",森林為我們提供著生產和生活所必需的食品、藥材、香料等各種資料,森林是如此重要,所以在1991年聯合國糧農組織把當年"世界糧食日"的主題定為"森林與生命"。
但是,森林的生存現狀并不樂觀。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人們大量砍伐森林,毀林開荒,劈林放牧,興建城鎮,再加上戰爭破壞、火災蟲害,世界森林面積縮小的過程大大加快。現在全球只存有40多億公頃的森林了,而每年大約就有萬公頃的森林從地球上消失!
朋友們,請試著想象,如果地球失去了森林,失去了綠色,人類乃至地球上的蕓蕓眾生,面臨的是病難、是死亡、是滅絕!這不僅是某一個國家問題,也成為一個全球關注的問題。保護森林已成為迫在眉睫的事情!所以1971年第七屆世界森林大會決定:將每年的3月21日定為世界森林日,以引起各國對森林資源的重視,通過協調人類與森林的關系,實現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我國是森林資源匱乏、風沙危害、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之一,1979年,國家決定在西北、華北北部、東北西部建設大型防護林工程,又稱修造"綠色萬里長城活動"。"三北防護林"體系工程是一項正在我國北方實施的宏偉生態建設工程,它是我國林業發展史上的一大壯舉。是在保護現有森林植被的基礎上,采用人工造林,封山封沙育林和飛機播種造林等措施,實行喬、灌、草結合;帶、片、網結合,多樹種,多林種結合。建設出一個功能完備,結構合理,系統穩定的大型防護林體系。使森林覆蓋率大面積提高,土地沙漠化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
如今,對于我們生活在城市的人來說,接近森林幾乎是一種奢望!但我們可以從點滴做起,從小事做起,愛護城市一草一木,合理規劃利用空間,建設綠色家園。
朋友們!讓我們共同響應國家號召,愛護森林吧!亂砍濫伐森林是人類的愚蠢行為,不要再做這種傷害自己、禍及子孫后代的事情。地球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我們有責任有義務去保護它,請從少浪費一張紙,多種一棵樹做起,建設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環境,促進人類社會科學、健康、持續發展!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學校領導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篇四
同學們你知道快要來到的10月31日是什么日子嗎?它是“世界勤儉日”。
把這一天定為“世界勤儉日”,說明勤儉這一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正日漸成為國際主題,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重視。
古人云:黃金本無種,出自勤儉家。這句話就是要我們勤儉。什么是勤?勤就是勤勞,它是我們的財富之源。什么是儉?儉即節儉,是指我們節制財富之流。誰都知道開源節流是財富生成與積累之根本。那么勤儉是什么?傳統文化推崇它,那是一種行為,更是一種美德;偉人推崇它,那是“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現代文明推崇它,那是對有限資源的珍視,對過度消費的抵制。“一塊煤,不算多,千塊煤炭堆坡;一滴油,不算多,點點滴滴匯成河”。
曾幾何時,“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詩句常在耳邊回響;曾幾何時,偉大領袖毛澤東擲地有聲的一句話:“浪費是極大的犯罪”,指引著幾代人勤勞節儉。
現在我們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又有多少孩子還會注重節儉?當我們再提到“勤儉”二字,可能有人會說“陳辭濫調,不合時宜”。你可見,在教室紙簍里塞滿了樂和食品袋,在食堂泔水桶中倒了多少剩飯菜?你可知道,目前我國還有近3000萬貧困人口,1100萬低保對象和上億的流動民工?
同學們,勤儉是一種操守,是一種品行,是一種素養,是一種美德!
該節約,還要要節約一點。
同學們,你勤儉了嗎?
學校領導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篇五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國第二個憲法日,我演講的題目是《弘揚憲法精神,做知法守法護法的好公民》。 1982年的今天,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的現行憲法,并于同日公布實施。自20xx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年召開的黨的xx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是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通過決定,自今年起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并建立憲法宣誓制度。設立這個神圣的日子,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根據決定,國家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作為我校開展的系列憲法宣教活動之一,我受政教處、團委的安排,今天將從憲法的含義、特征、主要內容,新中國現行憲法的產生和發展過程,憲法關于國旗的相關規定,憲法與青少年學生的關系四個方面與大家一起交流。
一、憲法的含義、特征和主要內容
憲,詞典解釋為“法令”。顧名思義,憲法,重疊的法律,即為法上加法,所以,我們把憲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從于憲法精神,不得違背憲法。憲法作為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它處于一個國家獨立、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主要包括序言,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和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四章。憲法從內容上保障國家權力有序運行,規范和制約國家權力;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二、新中國憲法的產生和發展過程
新中國成立至今,共公布實施了四部憲法和一部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規范性文件。
(一)《共同綱領》,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于1949年9月制定頒布。它規定了新中國的國體、政體和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等國家基本制度與重大問題及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臨時憲法的作用。
(二)1954年憲法,由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規定了我國的國家性質、基本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過渡到社會主義的方法和步驟,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這是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
(三)1975年憲法,由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因特定的歷史原因,它從總體上強調階級斗爭為綱,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嚴重的缺點和錯誤。
(四)1978年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在一定程度上糾正了1975年憲法的極左傾向,但由于當時許多是非問題在理論上和政治上還未能分清,因此盡管經過兩次修改,1978年憲法從總體上仍不能適應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是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國家機構、國旗國徽、首都等,其體現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持改革開放,進行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全國人大四次以憲法修正案的方式對1982年憲法進行了修改和補充。
三、憲法關于國旗的相關規定
國旗是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的象征,是國家的歷史傳統和民族精神的體現,應為本國人民所崇敬,為國際社會所尊重。國旗的圖案、色彩、象征意義及使用辦法,一般都由憲法和有關法律加以規定。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正式確定五星紅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之后,在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都以專章專條加以規定。
1990年6月28日,頒布第28號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從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軌道。《國旗法》的頒布實施,是完備社會主義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國國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對于維護國旗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歷史傳統教育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四、憲法與青少年學生的關系
憲法與我們的生活和學習有著密切的關系,學習憲法、了解憲法對于我們的健康成長意義重大。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希望所在。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學習法律知識,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作為新時代的青少年學生,應該重點注意一下三個方面:
第一,要突出學習宣傳憲法。盧梭增說過“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突出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教育,對于我們中學生來講,要著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民主法制意識。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樹立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
第二,認真學習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基本法律。比如,《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過學習,懂得認真接受教育,全面發展是我們學生的根本任務,懂得為了身心健康成長,必須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爭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學校生活中,守法要從守紀做起,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著重處理好兩大關系。 一是處理好自由和紀律的關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約束為前提的”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體之中。集體離不開紀律,紀律是取得集體自由的重要條件。課堂上你有發言的自由,但是你沒有說閑話的自由,否則,你就影響了他人認真聽課的自由和學習的權利,自由離不開紀律,紀律是自由的保證。
二是處理好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不得損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這是我們正確行使權利的指導原則。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同時,你也有專心聽課、認真完成作業練習的責任和義務;在校園班級中,你享有窗明幾凈的學習生活環境的權利,但是你也有承擔勞動衛生工作的義務。你有言論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誹謗他人。世界上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是互為依存,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
同學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學校領導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稿篇六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生命無小事,消防安全大于天》。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當你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你是幸運的,但同時你也開始了一趟沒有回頭重來的旅程,因為生命不可以輪回!生命對于每一個人而言都是寶貴的,只有珍愛生命,我們的生活才能幸福美滿。
“119”這個數字讓我們想起了火警電話,所以,我們也把這一天作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
提到“消防”二字,我們必然會聯想到“火災”,腦海里便會出現濃煙、毒氣和熊熊烈火這樣一些場景。有人在火場死里逃生,有人葬身火海……
現在社會生活中,火災已經成為威脅公共安全,危害人們生命財產的一種多發性災害。據統計,全世界每天發生火災10000起左右,死亡20xx多人,傷3000—4000人,造成直接損失達10億多元。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20xx年海寧“2·15”特大火災造成39人當場燒死,4人受傷(其中一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的嚴重后果。事后查明是有一伙老人,搞迷信活動,在一個違章建筑里面點火,結果火燒起來了。1994年克拉瑪依友誼館發生特大火災,致使325人被燒或窒息死亡,其中中小學生288人,干部、教師及工作人員37人,受傷住院者130人。
傾刻間,五光十色的劇場成了火魔肆掠的人間地獄,其狀真是慘不忍睹。造成火災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克拉瑪依友誼館人員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人嚴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玩忽職守,匯報演出活動的組織者嚴重失職、瀆職造成的。令人痛心的是,火災的悲劇每年還在各地不同程度地上演著。
縱觀這些奪走無數人生命的火災事故,有幾起不是我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釀成的惡果?有幾起不是對我們漠視生命,追求一時利益的懲罰呢?其實很多的安全隱患并不是我們沒有看到,但為什么卻沒有及時地處理好?究其原因還是人們在內心深處缺乏對生命的關愛,對生命的珍惜。
當然,假如真的遇上火情,也不要慌亂。因為世界上沒有絕望的處境,只有絕望的人。面對滾滾濃煙和熊熊烈焰,只要保持冷靜,機智的運用火場自救逃生知識,就有極大可能拯救自己,甚至他人的生命和財產。
在消防安全教育周來臨之際,希望大家能夠關注消防安全,珍愛生命,不要玩火,學會保護自己和尊重他人的生命。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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