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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議制度篇一
(試行)。
第一條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做到決策民主化、管理科學化,加強對重要工作的指導,結合佛山市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監事會主席、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其他工作人員有重要事項匯報時可列席會議。
第三條會議議事范圍。
一、重大事項。
公司重大事項由公司班子會議討論研究后,報管委會公資辦審核批復。
(一)《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等重大事項。
司年度工作報告、年度預決算等事宜。
(四)重大建設項目及對外重大投資和融資行為。1、公司立項在5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審批(1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
2、公司2,000萬元以上的對外投資和融資行為(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五)資產購置及資金審批。
1、公司5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的處置(300萬元以上的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
2、公司1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買及公司日常行政辦公費用、差旅、會議招商等業務經費開支(50萬元以上的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
(六)公司所投資的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項。
(七)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重要事項。
公司除上述重大事項外,其他重要事項由公司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
(一)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
-2-。
(二)公司年度重點工作計劃。
(三)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及審計工作結果。
(四)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公司員工聘用、任免、調動、獎懲、職級、工資調整等事宜。
(六)公司安全、設備等重大事故以及違規違紀事項的處理意見。
(七)重大建設項目及對外重大投資和融資行為。
1、公司立項在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的新建項目審批。
2、公司2,000萬元以下的對外投資和融資行為。(八)資產購置及資金審批。
1、公司5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的處置。
2、公司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的購買及公司日常行政辦公費用、差旅、會議招商等業務經費開支。
(九)公司下屬子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方針和經營目標、年度預決算、重大投融資、內部機構設置、業務重組改革、重要崗位人才引進、任免、薪酬架構及利潤分配等。
(十)其他需要上會討論的重要事宜。
第四條公司班子會議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
-3-。
第五條設公司班子會秘書,負責會議的議題收集,會議組織、記錄,紀要撰寫等工作,議題由董事長負責在會前審核。
第六條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員到會,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應在會前向董事長請假。
第七條會議應做到有議有決。若對某一議題意見分歧較大,可暫不作決議,待進一步研究論證后再進行復議。
第八條對應由會議研究討論的突發性事項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會議的,可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后臨機處置,事后及時在會議上通報。
第九條公司班子會議紀要原則上經辦公室主任修改后,報送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審核會簽后,由董事長簽發,并在oa上發至各參會成員閱知。
第十條各有關人員及部門要嚴格按照會議紀要有關決。
定落實工作,監事會要對會后決策執行的監督和情況反潰。
第十一條有關事宜需報市國資委備案的,按照市國資委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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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議制度篇二
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副書記、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參加,辦公室主任及公司行政秘書列席會議。必要時部室有關領導可按照要求列席會議。
二、會議召開時間。
公司辦公會一個月召開兩次,分別于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周五召開,期間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召集會議。
(一)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分析公司當前形勢,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檢查公司生產經營工作及其它重要事項的進展情況;。
(三)討論決定公司重要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辦法;。
(四)研究決定公司重大的管理、改革舉措;。
(五)研究決定對嚴重違規違紀人員及重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六)研究決定公司領導干部的任免、調整及其它重要的人事變動工作;。
(七)研究決定公司各單位、處室提交的有關重要事項;。
(九)其它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項。
四、會議要求。
(二)討論問題要從公司大局出發,堅持實事求是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重大問題上,如意見不一致,應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分析后再作表決。
(三)需提交辦公會研究的重大事項,上報單位應提前兩天將初步意見報參會領導分析研究。
(四)為提高會議效率,確保會議效果,參會領導應提前擬定好分管范圍內需研究討論的問題的主導意見,特別重大的問題應提前通知其他參會人員,以便分析考慮討論意見。
五、會議落實。
辦公會有關決定執行情況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督辦,并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各分管領導應在下次會議上對相關的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公司會議制度篇三
為了正確、規范的使用視頻會議系統,提高會議舉辦的效率及質量,發揮會議室作用,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化、合理化,以確保公司各類會議的'正常召開,現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會議室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第一章管理部門及管理職責。
第一條公司會議室由公司行政部管理,各項目會議室由各項目行政部管理。
第二條公司行政部職責:
(一)負責公司例會的通知;
(二)會議室的安排與協調;
(三)負責公司例會會前物資的準備;
(五)保證室內整潔衛生、設施完好。
第三條在例會結束后,及時起草會議紀要,并向會議召集人落實上次例會跟蹤事項報告,一并發至各部門經理和高管的郵箱。
第二章會議室使用規定。
第四條為了避免會議室使用時發生沖突,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需提前一天由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以便統一安排。
第五條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時,要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并在會后完善登記。
第六條如遇公司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協商解決。第七條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設備、使用時間、參加人數、以及與會后與行政部門檢查交接會議室的人員等。
公司會議制度篇四
司務會是全公司的最高決策會議。任務是研究并決定公司內的重要問題。由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外出時,如遇緊急會議,可委托副總經理召集并主持會議。
一.司務會的主要任務:
1.傳達上級的有關指示精神和文件。
2.研究并決定全公司的事業發展,新技術、新產品等重大問題。
3.研究、制定、修改各項規章制度。
4.研究并決定公司的崗位設置、調整、人力、財力和物力的使用和統籌安排。
5.研究并決定聘用人員的錄用、轉正以及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問題,研究并決定工作崗位的調整。和對獎罰的決定。
6.研究并決定公司各種技術設備添置、技術改造、基本建設,所需資金較多的固定資產的購置等。
7.研究并決定全公司財務計劃、審批正常開支以外的重要大筆開支。
二.參加司務會的人員:
司務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書記、辦公室主任參加,公司領導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中層干部。
三.司務會的時間:
司務會每周一上午上班后半小時召開,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召開,由總經理或書記另行通知改期。
如有必要,司務會也可臨時召開。
四.司務會內容的落實、
司務會的決定、決議,按照不同內容,分別由各分管總經理和辦公室主任落實、督促、檢查、調查了解,下次會議匯報情況。
公司會議制度篇五
為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周。
工作總結。
本周。
工作計劃。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1)公司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工作具體內容、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公司員工可以發起一定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可以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3、特別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會后事項安排。
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須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情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公司會議制度篇六
第一條為了規范集團會議,嚴肅會議紀律,節約會議成本,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其他會議指集團或下屬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必須采取會議形式來解決問題而安排的會議。
第三條各種會議都應遵守高效務實,切實可行、重在執行、強化落實的原則。
第四條會議共分四大類:董事長辦公會、總裁辦公會、集團下屬各中心會議及其他專題會議或臨時會議。
第六條其他專題性質的會議或臨時會議,根據需要召開;會議召開流程見附件。
(一)董事長辦公會議、總裁辦公會議由秘書/助理負責通知;。
(二)各中心會議自行安排通知;。
(三)會議通知必須通知到參會本人;。
(四)例會除有變動外,固定參加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五)通知內容應包括:會議時間、地點、議題、議程、主持人、與會人員需準備的材料、預計時長等。
(二)與會人員均應自覺遵守會議時間;。
(四)與會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五)會場禁止喧嘩,禁止隨意走動,未經批準不得中途離開會場;。
(六)會議期間,與會人員需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調到振動或靜音;。
(七)為提高會議效率,與會人員議事要簡明扼要,抓住關鍵,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節省時間。
第九條對會議上做出的需要多部門配合執行、落實的會議決議,需作出會議紀要,報相關領導簽發。
第十條董事長辦公會、總裁辦公會由專職秘書/助理負責記錄,各中心組織的例會,由本中心指定的專人負責記錄整理。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整理人員要準確領會會議精神,掌握會議紀要的寫作要求,提練會議要旨,以簡練的語言高度概括會議內容。紀要形成后應交會議主持人審閱把關,并將會議記錄底稿與會議紀要一并保存,定期交檔案室存檔備查。
第十二條會議紀要的編寫要求統一規范,文頭、文號、格式等要素須按規定格式編寫。
第十三條會議紀要的發文號,由檔案室按會議紀要類別、會議召開時間統一編號,編號要連續,不得有空號。
第十四條擔任會議記錄的人員,須在會議召開后兩個工作日內,整理出會議紀要,并按規定參閱范圍發放到位。
第十五條會議紀要發放時要登記,由編寫部門填寫發放登記表(詳見附表4:會議紀要發放登記表),并由收到人簽字。
第十六條會議紀要參閱范圍一般為:與會人員、涉及與會議內容相關的部門、人員等,特殊情況可由會議主持人指定發送范圍。
第十七條對外會議分為: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等外部單位組織的需集團派人參加的'會議和集團下屬單位召開的需外部單位、人員參加的會議。
第十八條外部單位召開的會議申報程序:辦公室或其他部門接到外部會議通知后,應向本中心負責人請示,確定參加會議的人員和要求,并通知到本人。
第十九條參加會議的人員應按照要求,準時參加會議,并做好詳細的記錄。會后及時將會議精神向本中心負責人匯報,必要時寫出書面匯報材料。會議文件和資料到檔案室存檔并將會議精神傳達給相關部門和人員。
第二十條集團下屬單位(部門)召開的需外部單位、人員參加的會議,主辦單位(部門)應寫出書面申請,詳細說明會議目的、議程、費用和擬邀請參會的外部人員名單等情況,經本中心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召開。
第二十一條會議決議事項,由會議主持人指定人員負責落實、檢查實施結果。
第二十二條會議決定事項的催辦。
會議決定事項應由有關責任部門負責催辦,并落實執行結果。需反饋的應及時向關領導反饋。
第二十三條違反會議紀律,遲到、早退、隨意走動、接聽手機者每次向捐款箱捐款20元,無故不到者每次捐款50元,具體事宜由行政部監督執行。
第二十五條對于落實不力或拒不執行會議決議的,由行政部提出處理意見,并進行處理。
第八章監督。
第二十七條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書面向本中心負責人申訴。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會議制度篇七
為了更好的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全喜公司員工和廠家在焦作業務人員。
三、具體內容。
1、例會。
時間:每天早上8點,時間約為20分鐘。
主題:溝通解決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分配當天的工作。
2、總部周會。
時間:每周一上午8點30到12點。
參會人員:各部門經理,主管,以及在焦作沒有出差的分公司負責人必須參加,廠家業務人員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可以參加。
主題:總結上周的工作情況及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務。
3、分公司和分部門周會。
時間:部門自定。
地點:各自辦公司。
參會人員:各自分公司人員,部門人員。
主題:工作總結和安排。
時間:每個月2號,時間為1-3天。
參會人員:所有業務相關人員。
主題:匯總上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及安排分配本月的工作任務。
5、會議主體。
會議準備:韓總、孫總、鄭濤、孫新。
四、會議流程。
1.由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3日前,根據工作報告制度,進行匯報月度。
工作內容。
2.總經理根據匯報情況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出現一處問題罰款100元。
3、根據會議記錄政策,每次開周會,月會,都安排人員做會議記錄。
分公司開會由銷管記錄,其他會議由會議組織者制定人員記錄。(附會議記錄表)。
五、獎罰措施。
1、員工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對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員工視同曠工處理。
2、公司鼓勵員工在會議期間多提好的、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建議,對提出能夠促進公司發展的建議并被采納通過的員工,公司會給予獎勵。
3、經理主管開會遲到罰款50元,除出差以外不參加周會以上會議,(包括請假)罰款100元。
4、經理,主管組織會議要做會議記錄,如果不能提供會議記錄,視同未組織會議。
5、每月公司經理主管會議要對會議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每無故減少一次規定會議,經理和主管罰款100元。
6、如遇不可抗力,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請延期開會,或者合并開會。
公司會議制度篇八
一、為切實加強會議室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部負責會議室的.使用管理;清潔服務部負責會議室的日常清潔衛生并隨時保持會議室整潔,做到每周一次徹底清潔保養。
三、各部門、管理處使用會議室應提前與行政部聯系,由行政部妥善安排,如遇特殊接待或臨時安排,使用部門應服從。
四、行政部建立會議室使用簿,做好使用情況記錄。
五、禁止在會議室內從事與會議無關的事項。
六、愛護室內設施設備,物品如有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室內清潔,愛護公共衛生。
八、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喧嘩、保持安靜。
九、公司在會議室內存放的各類學習資料,不得自行帶走,借用人必須登記并在三日內完好歸還。
十、會議室使用完畢后人走燈滅,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一、會議室對外出租按照標準收費,并提供相關會議服務。
公司會議制度篇九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各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產會議。
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委會主任主持召開,安委會全體成員、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內容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目標,逐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2、總結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情況。
3、下達安全生產計劃,部署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任務。
二、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安委會主任主持,安委會全體成員、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內容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總結分析本季度在建工程、運營項目、儲備地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規章制度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違章違紀、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三、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主持,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內容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傳達集團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精神。
2、各項目匯報交流本月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檢查、整改情況。
3、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規章制度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現場安全生產例會。
在建工程要求組織監理單位每周召開,會議參加對象為各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各現場負責人對本工程上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匯報,總結,指出不足和需改進的地方,對難以改進的局面與監理共同研究解決。會議不僅要對上周的安全生產情況做總結,更重要的是對下周的安全生產做布署。同時利用例會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
為提高公司員工工作效能,提高公司會議嚴謹性,提升會議質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會議。
1、時間:每周五下午三點至五點,每周六上午九點至十一點。
2、要求:公司全體人員參加(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請假)。
3、主持人:財務經理。
4、會議內容:員工本周工作的完成情況、下周的工作計劃、遇到問題的自我分析;工作分布數據會議公布,是否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問題,每個員工工作經驗分享;公司目前運營存在的問題,需要調配哪些資源,部門負責人對本周工作的考核及對下周工作的安排等;由總經理宣布的事項包括:重大制度實施、本周星級員工、本月優秀員工評選結果以及公司其他需發布的重要事項;最后由公司副總給獲獎員工頒獎,并作總結性發言。
5、由行政部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并對重大事項做好標記。
6、整體會議時間為2個小時。
1、參加會議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場,會議期間嚴禁交頭接耳,吃東西,打鬧;
3、參加會議人員應提前準備好自己所要講的內容,言簡意賅、重點突出;
4、參加會議人員進入會場前將手機調成靜音狀態或關機;如在會議期間因手機問題影響會議質量的,會后將向全公司進行通報,并罰款200元,由財務部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會議結束后,全體員工應當保持會議室干凈整潔,組織會議人員及參與會議人員共同將自己相關的設備設施放置規整,擺放整齊后離開。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所有。自制定之日起執行。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一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公司的安全管理以及為:讓大家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特制公司安全會議制度。
1、公司每個月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會議。要求參加的人員有公司領導、安全成員、全體駕駛員。
2、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臨時會議。
3、各部門每月召開部門協調會議時,要將安全內容列入部門的生產會議內容中。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5、公司安全會議由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會議簽到和會議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二
為促進本公司全體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增進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以供公司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為本辦法之管理單位。
(一)出勤打卡。
1、各員工按照其實際工作時間,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本公司出勤指紋打卡機位于)。
2、可具體約定打卡時間。
(二)遲到。
1、上班時間后,分鐘以內打卡者,視為遲到一次,每遲到一次予以經濟考核元。
2、上班時間時予以經濟考核元。
3、全月遲到次數之計算:全月遲到累計超過曠工日論;每曠工一日予以經濟考核元。
(三)早退。
1、下班時間濟考核元。
2、員工早退一次除不計該月為全勤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3、全月早退次數之計算:全月早退累計超過曠工半日論;每曠工半日予以經濟考核元。
(四)曠工。
1、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計。
2、員工曠工按日不發當日薪資,并加扣一倍日薪資。
3、員工曠工連續日或全月累計曠工日者,予以解聘。
4、員工曠工之核計不滿半日以半日計。超過半日不滿一日按一日計。
(五)打卡規定。
1、員工上下班出勤應當親自打卡,不得有作假行為。
2、員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況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主管證明,并經核準、日內在卡片上簽注外,視同曠工處理。
3、員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需要離開公司且當日不再返回者,應打退勤卡后方得離開公司。
4、考勤卡必須保持完整清晰,如因個人原因造成考勤卡記錄不明而影響薪金核算者,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六)其他。
1、本公司員工打卡,如有下列情形者,均以曠工一日計并按其情節酌情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委托人與代打人均受處罰,委托人以曠工一日論計。
(2)偽造或涂損考勤卡者。
(3)有遲到或早退情節,而故意不打卡者。
(4)外勤員工如出現無打卡記錄,無請假申請、無出差時間證明者以曠工計。
(5)每日的出勤打卡統計、填寫、管理、保管等工作由考勤專員負責,統一匯總,按部門層級簽字確認。
2、打卡簽到的結果同出差補助和各項獎金掛鉤。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三
第一條、根據公司管理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區域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要求:
一、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于有效溝通、協調區域內部各方面關系、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區域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區域經理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區域內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第四條、區域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區域領導工作例會。
(一)區域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區域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為區域內各項目主管,區域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區域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可授權區域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區域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區域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各項目隊長報告本項目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區域經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并宣布議定事項。
(四)區域工作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重要事項和公司指示及時傳達給項目每個隊員。
二、項目例會。
(一)項目例會,由區域內所著項目隊長自行安排,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二)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主持,該項目全體隊員參加。(三)項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項目隊長傳達區域會議指示,通報項目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面臨的問題;各班組領班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項目隊長提出部門下周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時間、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三、區域及項目其它臨時性會議,另行安排確定。
第五條、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每月28日前,區域經理與各項目隊長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會議,編制《區域月度會議計劃》。
二、凡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會議時,主管部門應提前2天通知。
三、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一、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3)其它主辦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與會人員;。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
二、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2、各區域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會議組織。
一、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及項目、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會議記錄。
區域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并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并報會議主持人核準;。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1.0職責。
1.1項目隊長負責保安裝備的發放和保管。
1.2各領班負責對各類裝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1.3當班保安員負責當班時期各裝備的維護和保管。
2.0工作要求。
2.1保安裝備包括:。
a)對講機及其配件;。
b)電警棍、警棍。
2.2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2.2.1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頻道。
2.2.2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2.3對講機備用電源由專人負責集中充電,統一調換,以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2.2.4使用對講機時,嚴禁隨手亂放。
2.2.5對講機通話必須使用規范文明用語,禁止大聲喧嘩。a)呼叫:"×××(部門/崗位)收到請講。"。
b)回答:"我是×××,收到,請講。"。
c)完畢:"收到。"或"完畢"。
d)報告情況時應按人、地、時、事、歷、因、果七字要素報告,報告時語言要簡練,發音要清楚干脆。例如:"我是中銀5號,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員強行闖入,請指示。"。
e)稱呼規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語,男性稱"先生",女性稱"女士",小孩稱"小朋友",領導的稱呼應是:"姓加職務"。
f)呼叫程序規范:當有人在使用對講機,且沒有通話完畢時,其他人不得搶用。
g)如需匯報值班情況,有情況匯報情況,無情況只需匯報:"正常"。
2.2.6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2.3電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員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穿著保安員服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3)執勤時需佩戴專用武裝帶的,應規范佩戴。
(4)保安員辭職或者被辭退、開除的,需歸還保安員服裝。
保安員裝備是指保安從業單位按照公安部規定的標準,為保安員配備執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衛、防護等裝備器材。
保安從業單位對保安員裝備應當集中保管,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保養維護,并建立領用登記制度。非執勤時間,不得使用保安員裝備。
對講機。
1、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對講機的使用人員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交接班時,必須做好交接登記和查驗工作,發現故障立即報告,如屬人為造成,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對講機按編號登記入帳,有專人負責管理,并按使用說明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
3、對講機原則上不予外借,并在使用中必須嚴格執行“三禁”規定:一是嚴禁通話內容涉及工作機密,二是在通話中嚴禁閑聊或拉扯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三是嚴禁帶回家私作通訊工具。
4、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頻道。
一、警棍。
1、警棍僅限于當班保安巡邏員佩帶,只限于制止犯罪和正當防衛時使用。
2、警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編號登記入帳,并做好領用登記。
3、警棍不得外借,并嚴禁攜帶外出。
4、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當班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和維護,如損壞按價賠償。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四
為提高會議質量,反映工作情況,部署工作任務,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一、范圍。
本會議管理制度適用公司主辦的各種行政辦公會議、各種聯誼會、座談會等。
1、會議時間:臨時通知;。
2、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3、參加人員:公司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特殊情況臨時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4、如部門負責人因事缺席,要事先向總經理請假,并指派本部門有關人員代為參加;。
7、會議研究未定或暫不傳達的事,不準向外泄漏;。
9、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由綜合部負責安排,并做好會務工作;。
12、公司臨時組織的會議,綜合部要提前通知與會人員,根據會議內容,與會人員要做好發言或匯報的準備工作。
一、會議時間:每周六下午兩點半。
二、參加人員:工程部全體。
三、會議組織:工程部經理。
1、本周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的匯報。
2、工程進度情況匯報。
3、下周工作重點。
4、需要上會研討的其他事項。
5、相關技術的探討。
五、會議需注意事項。
1、有特殊情況需組織專項會議。
2、無特殊情況必須參會。
2、各主管需自查所負責的項目,檢查個技術員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監理并上報經理,工程部經理每周定期組織巡查總工不定期巡查工地巡查發現的問題對監理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及處理決定對到工地材料做抽查工作對質檢站提供的報告做抽查及復查工作對現場使用材料做抽檢隱蔽工程的抽查并留影像資料及時簽證。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五
為規范公司會議形式及內容,強化會議解決問題的能力,確保會議安排的任務能夠及時完成,提倡精簡會議、有效會議,制定本規定。
適用于公司各層次的內部辦公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部門內部會議、部門間溝通會議等,不包括公司對外活動會議和洽談會議。
3.1總經理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議是指經理人員交流情況、研究工作、議定事項的工作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為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秘書或辦公室主任,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3.2辦公例會:辦公例會是公司召集相關人員安排落實日常工作任務而實行的例行工作會議,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例如每周一上午部門經理碰頭跟進上一周工作完成情況并準備部署下一周的工作任務。辦公例會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3.3專題會議:專題會議是指公司為籌建某個特殊項目、解決某種特定問題、或開展某項特別活動而臨時召集的會議,具有很強的專題性,特點是一事一議。專題會議一般由與該項目、該問題、該活動有關的部門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參加。
3.4內部管理會議:內部管理會議指某個部門為強化人員管理或宣貫公司政策而召集的會議,如行政部經理組織的內部人員會議;有時也可以是為加強部門之間協作溝通而發起的會議,如副總經理組織的下屬幾個部門人員的會議。
4.1公司總經理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特殊情況下可委托副總經理主持。總經辦主任負責記錄總經理辦公會內容。
4.2行政部經理協助總經理召集和主持公司層面的辦公例會,并記錄例會內容。
4.3項目經理負責召集和主持項目層面的辦公例會,并記錄例會內容。
4.4專題發起部門負責召集和主持專題會議,并記錄專題會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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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內部管理會議由組織者召集和主持,并指定人員記錄會議內容。
4.3各職能部門負責會議任務的執行,并在會議要求的時限內將完成情況書面匯報直接上級,抄送會議記錄人。
4.4會議記錄人負責更新會議任務完成情況,報總經理作為考核下屬臨時工作任務的依據。
5.1公司一切會議必須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會議紀要,報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執行。
5.2會議紀要統一使用公司會議記錄模板,詳見附件1。
5.3會議形成的決議、制定的計劃、安排的任務必須要有責任人、完成時限,會上存在異議應充分溝通,一旦形成定論,必須嚴格執行。所有參會人員應保守會議秘密,需要及時傳達給下屬的內容會后要第一時間進行宣傳與溝通。
5.4當因不可抗因素導致會議安排的任務不能及時完成,必須第一時間書面匯報會議組織者并抄送會議記錄人,否則按照未完成進行考核,若因未及時匯報而導致工作延誤甚至公司受損的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5.1總經理辦公會:會前,總經理擬定本次會議的議題,并提出初步的方案或意向,與董事長做過基本溝通后,確認時間召集會議;會上,總經理把握會議節奏,引導參會人員拿充分思考、闡述想法、拿出意見、形成計劃;會后,記錄者整理會議內容,發總經理審核并請示發布范圍,按要求發布執行。
5.5.2辦公例會:會前,由行政部經理整理以往會議完成情況并通報;會上,主持人安排階段工作任務,責任人根據工作任務承諾完成時間,提出資源要求,相關領導進行協調,確定工作計劃;會后,記錄者整理會議內容,發主持人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更新完成情況,提報總經理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
5.5.3專題會議:會前,會議組織者應匯總完成本次會議需要的素材和信息,有針對性地理出會議綱要,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會上,主持人必須先說明會議的議題,然后闡述會議內容,需要征求意見、討論研究的項目應充分展開,主持人控制會議節奏,避免拖延和跑題,及時解決問題;會后,記錄者整理會議內容。
5.5.4內部管理會議:內部管理會議以強化人員管理為主導,組織者為達到效果可采取靈活的方式進行,會議紀要會后組織者只發給其直接上級。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六
為建立高效、務實的公司運作機制和決策反饋機制,規范公司會議運作,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舉行的董事會會議、經營會議(一般以公司辦公會議方式召開)及專題會議。
董事會會議是指董事會在職責范圍內研究決策公司重大事項和緊急事項而召開的會議,由董事長主持召開,根據議題可請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列席。
辦公會議是指各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參加的會議,一般由總經理主持,主要是在職責范圍內討論、匯報和布置日常工作,根據需要可安排催辦員列席。
專題會議是指由公司領導成員召集的會議,研討專項工作,解決疑難問題。主持人或召集人不在崗時可委托相應的其他領導主持。
會前準備工作。
1、按規定提前發出會議通知(根據會議內容采用口頭或書面);。
2、安排會議室及布置會場;。
3、發放會議材料;。
4、根據需要安排記錄員,記錄會議內容。
會間紀律。
1、關閉一切通訊設備。
2、積極配合主持人完成會議的各項議程,發言踴躍、凝練、高效。
3、不得交頭接耳,影響與會者發言。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領會會議精神,抓好落實。
會后清理工作。
會議結束后,將會議紀要交辦公室存檔。其他會議上的資料也由辦公室保管。辦公室嚴守保密原則,會議議事過程及決議,要及時督促相應部門付諸執行,有知悉范圍和時間控制的會議內容不得向外泄露。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七
1、公司級會議(總經理辦公周/月會、全公司年終總結及年度經營計劃會)。
總經理辦公周/月會由總經理助理提出經總經理批準,由總經辦負責組織召開;全公司年終總結及年度經營計劃會經總經理批準,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營銷分析會、技術項目申報會、合同評審會、生產調度會、生產安全會等),由分管副總/總監批準,主管業務經理負責組織。
3、部門工作會:各部門/項目部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項目部每周辦公例會等)由各部門會/項目部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第二條政府部門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審核會等)或公司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客戶座談會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第三條會前準備:
1、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部門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會前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水、必要時準備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員等)。
2、會議記要編寫人員規定:
1)總經理辦公周/月會會議記要編寫由人事行政部經理負責,
2)總經辦特別會議記要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編寫,
3)各部門會議記要由各部門自己編寫。
第四條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特殊情況如有變動要提前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備案。目前公司主要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年度總結及經營計劃會議(每年春節前10天左右召開),分部門經理級別的經營計劃會議和全體員工大會兩部分進行召開:
1)部門經理級別及以上人員參加經營計劃會議。
會議議題:
(1)匯報各部門上年度的工作總結(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得到的經驗教訓、團隊建設情況、費用狀況、制度執行、員工動態等)(具體內容見附件:部門年度總結報告表)。
(2)討論下年度的經營計劃(具體內容見附件:年度經營計劃匯總表)。
2)全體員工參加公司年度總結大會。
會議議題:
(1)總經理總結公司上年度各項工作情況,總結工作經驗和教訓,簡單展望公司下年度的經營計劃。
(2)表彰先進、優秀員工,獎勵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員工。
(3)簡短的文藝表演或有獎游戲等。
(4)年終抽獎。
(5)組織全體員工吃團年飯。
(6)其他活動安排。
2、總經理月辦公會(每月最后一周周五,時間16:00-18:00,如有時間變動,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一天通知),經理級別及以上或需要參加人員參加,開會前一天提交工作總結和計劃給總經理助理,再轉交給總經理,未及時提交的做相應的處罰,并納入績效考核。
會議議題:公司經營策略的局部調整,各部門上月的工作總結與下月的工作計劃,需要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對公司或其他部門的建議,表決或修訂制度,項目進度款項支付情況,通報好人好事、公司或個人獲得的榮譽。
(具體內容見附件:周(月)工作總結計劃表)。
3、總經理周辦公會(每周五16:00—17:00),經理級別及以上或需要人員參加,每周五上班之前提交工作計劃和總結給總經理助理,未及時提交的做相應的處罰,并納入績效考核。
會議議題:各部門周工作總結與周工作計劃,雙方或多方處理不了的問題,需要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對公司或其他部門的建議,表決或修訂制度,項目應收帳款情況,會議紀要、決議執行情況通報,通報好人好事、公司或個人獲得的榮譽。
(具體內容見附件:周(月)工作總結計劃表)。
4、部門周/月例會(每周一9:00—9:30),部門全體員工參加,每周四下班之前提交工作計劃和總結給部門經理,部門月例會與總經理辦公月例會同步。
會議議題:部門工作總結與計劃,個人不能解決的問題的原因分析和對策,工作上的建議。
公司級別的會議如有會議時間臨時變動,要提前一天通知人事行政部和相關人員。
第五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行政部匯總,并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每周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通知(oa或電話或發通知)到各部門負責人,必要時要簽收或回復給人事行政部。
第七條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報請人事行政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對于準備不充分、或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十條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十一條所有會議必須要有會議記錄:
公司級及專題會議必須要形成會議決議,會議決議一定要有執行人和監督人以備追蹤,會議記錄/決議要在規定時間(總經理辦公例會在周一14:00前交審核:下午四點前發放,專題會議/部門例會在24小時內)內,經會議主持人審批后以書面形式下發參會相關部門或人員簽收并保留原始簽收稿存檔,沒有按時下發者罰款(會議記要人員或審批人員)50元/次,專題會議/部門例會一定要傳一份會議記要到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會議記要的編寫規定:
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暫時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寫;總經理特別會議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編寫:部門會議記由本部門內部自己決定編寫。
第十三條會議記要發放規定:
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以及總經理特別會議一定要以書面及oa形式同時發放參會人員及相關領導并知會各分公司,務必做好簽收記錄,其中項目部發傳真并回傳簽收。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形成的會議紀要或決議的監督執行:
總經理辦公周/月例會形成的會議紀要或決議,由總經理助理跟蹤并及時反饋給總經理或相關人員,督促或協作各部門負責人及時完成會議決議內容。每周/月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由總經理助理交給人事行政部考核。
第十五條所有形成會議決議的任務都要有完成時間、執行人、完成事項程度,并由總助放入oa中。
第十六條每個部門都要有會議紀要文件夾,電腦桌面文件夾里要有會議記要,人事行政部定期檢查,發現未按規定執行者每次罰款30元。
第十七條參會人員根據會議通知時間(見通知欄或會議通知或oa,例會可以不通知)應提前到會,到會后將手機調整至震動或關閉狀態,參會者必須簽到,否則做缺席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級別會議,如有公差或身體原因不能到會,必須以書面形式(出差者可以電話請假,回公司后補假)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同意簽字,不能到會者務必要委托部門人員帶著問題到會,無故缺席者或未委托人員到會者每人罰款200元/次。
第十九條各類會議開會時間內,不準遲到/早退,無故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者罰款50元/人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罰款100元/人次,中途電話響者罰款50元/次,確實有重要電話需要接聽,可以請假去會議室外接聽。
第二十條會議記錄員應提前10分鐘到會,做好會前準備(空調、茶水、座位、簽到本),并記錄遲到或缺席會議人員名單與遲到時間,月底匯總后交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再交給財務部在當月工資中扣款,如發生瞞報或作弊,經查屬實將罰款記錄員100元/次。
第二十一條由于主持人主持不當或會議準備不充分,造成會議拖延時間超過10分鐘者,罰款主持人50元每次。
第二十二條以上罰款全部捐獻給“希望工程”,請大家相互監督,自覺遵守。
第二十三條原有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修改權歸總經理辦公例會。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八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職責,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根據集團及上市公司有關文件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工作制度如下:
主任:
成員:
安委會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安委辦、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
工程管理部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安全生產保障機構有:設計管理部、招標采購部、合約管理部、商業地產管理部、物業管理部、客戶服務部、營銷管理部、人事行政部、財務部、開發部、投資運營部。工程管理部設安全經理1名。
各城市公司成立以城市公司負責人為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城市公司安委會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安委辦、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項目管理中心)為監督管理機構,其他部門為安全生產保障機構。項目管理中心設安全主管1名。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必須專人負責,職責明確。
各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各標段經理或專業工程師為成員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以總監或總監代表為組長,總包單位生產(安全)經理為副組長,監理單位、總包、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為成員的,并向甲方代表匯報。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為項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和監控的執行者。項目部設專(兼)職安全管理員1名。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必須專人負責,職責明確。
各物業服務中心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物業服務中心設專職安全管理員1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節能減排小組和應急救援小組。必須專人負責,職責明確。
基層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后立即按規定組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1)安委會的職責。
1、研究、部署和貫徹執行國家和華潤集團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和活動安排。
2、在華潤置地安委會的領導下,研究華潤置地江蘇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安全管理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安全工作重點。
3、負責華潤置地江蘇省公司安全管理的決策和指揮。
4、研究、部署和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預防、治理整改工作。
5、研究、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處罰。
6、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協調和解決各城市公司、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7、制定完善公司應急救援預案,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8、對下屬安全生產單位的安全表現進行定期匯總和分析,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2)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1、配合上市公司建立、維護華潤置地安全管理體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各城市公司對重大危險源開展安全監控管理活動;
4、配合總部接受第三方對江蘇省公司各城市公司進行安全評價;
5、負責江蘇省公司各城市公司安全信息季報的收集整理,每半年提交安全信息報告;
7、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8、督促、檢查各城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
9、組織各城市公司安全管理的經驗交流;
10、完成安委會交辦的任務。
(3)安委會主要崗位職責。
安委會主任:
1)負責對上市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
2)與區域總部部門、城市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審批對下屬安全生產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意見;
5)審批發布公司安全管理文件。
安委會副主任:
1)協助安委會主任工作;
2)負責公司安委會的日常領導工作;
3)組織對下屬安全生產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
4)負責受安委會主任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成員:
1、貫徹落實上市公司安委會工作要求;
2、參加公司安全生產例會;
3、討論、審核、會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向安委會提出安全管理提案。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工程管理部)主要職責:
1、配合總部建立、維護華潤置地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各城市公司對重大危險源開展安全監控管理活動;
4、配合總部接受第三方對省公司各城市公司進行安全評價;
5、負責省公司各城市公司安全信息季報的收集整理,每半年提交安全信息報告;
7、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8、督促、檢查各城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
9、組織各城市公司安全管理的經驗交流;
10、完成安委會交辦的任務。
(2)安全生產保障機構主要職責:
1、財務部:嚴格控制安全措施計劃費用,不得挪作其它使用,按合約規定,及時支付相關方工程款,確保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足額支付。負責審核各類事故的處理費用支出,納入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匯總。將安全投入單獨列支。
2、招標采購部、合約管理部:預選承包商、監理及供應商等相關方時應綜合考慮相關方安全績效。在合同中需明確承包商、監理及供應商等相關方安全責任,需與在建工程難易度結合,明確要求其項目管理團隊的項目經理、安全人員和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的配備要求。對于多標段開發的項目,需組織各標段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及時審核相關方工程款申請單,確保工程款及時支付,并在合同中將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單例。
3、設計管理部:督促設計單位對工程設計復雜部位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建議。實施設計風險核查,對涉及后期物業安全管理的地方,如在欄桿、樓梯、防火門窗、消防車道等方面實行了設計風險核查,收集對應的設計規范。牽頭做好節能率高于當地政府標準要求的項目總結,做好收集綠色建筑經驗和技術的工作。
4、人事行政部: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與考核,員工保險管理,安全生產人員的配備。
5、物業管理部:監督各城市物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定期組織各類安全管理檢查,并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定期檢查員工持證上崗率,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組織和指導各城市物業公司編制應急管理預案。審核各城市物業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及工作計劃等。
6、商業地產管理部:監督租戶進場裝修確保安全文明施工,監督各租戶在商業運營中安全經營,針對商業運營中的消防管理、大型群眾性活動、節假日期間、特種設備、租戶安全管理、安全保衛、安全用電管理等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或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7、營銷管理部:加強開盤售樓現場營銷活動的消防及應急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及人員踩踏事件。加強營銷相關設施(戶外大牌、示范區戶外圍擋(后期營銷負責部分)、道旗、樓體布幔、發光字體、外打燈、看房通道等的)的搭設和維護。
8、投資運營部:將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納入各部門、各城市公司考核。做好各單位安全生產的考核。
9、客戶服務部:處理業主投訴報修時,友情提醒業主注意家庭用水、用電、燃氣安全。特別是有危險維修投訴時,提醒業主要等專業人士到達后才能接近現場或啟用。
10、開發部:加強與政府部門溝通,及時辦理四證,保證項目開工有合法手續。
1、當基層單位(在建項目部、物業管理處)發生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響應級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或擬派工作組立即開赴現場,領導指揮現場應急指揮部。
2、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報告事故信息,向事故現場指揮部傳達上市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管理中心關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負責督辦落實。
3、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所屬事故發生單位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報告,視情況協調其它資源和向上市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中心報告。
4、事故發生的城市公司按照集團、上市公司以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的要求和指令,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實施各項應急措施,并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應急工作的開展情況。
1、報警聯絡組任務:負責內外部信息的聯絡溝通。要求:當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報警,詳細告知事故發生地所處的詳細地址,災害發生的位置,并及時與公司領導聯系。在緊急搶救的全過程中,負責內部與外部信息的聯絡溝通,并確保所有信息的及時性與準確性。
2、疏散安全組任務:負責組織指揮人員安全快速地撤離辦公區。要求:按消防疏散圖的要求,準確及時地指揮所有的員工撤離辦公區,在指定地點集合并進行人數清點,當救援隊伍到達后,所有的指揮權交由外部專業機構負責。
3、災害處理搶救組任務:負責災害處理及搶救傷員。要求:在公司領導及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的指揮下,有序高效地進行災害處理的各項工作,如滅火等,并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與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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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品轉移組。
任務:主要物品的轉移,特別是重要和危險物品的轉移。要求:搶救轉移物品人員各部門指定一個組長,負責本部門物品的轉移,其他部門員工服從本部門組長安排,如果本部門物品轉移結束可以就近幫助其他部門。首先轉移危險物品及貴重物品,后轉移一般物品,分批搬運到安全地帶,有人看管。搶救轉移工作中清除通道上的障礙物,確保通道暢通,保證救援隊伍能及時順利進入出事地點和搶救轉移工作。轉移物品的首要原則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能受到傷害。
1、大區人事行政部考核公司所有辦公區的節能減排,大區物業管理部考核江蘇省公司所有案場及交付小區的節能減排,大區工程管理部考核江蘇省公司所有在建項目部的節能減排,具體詳見《節能減排考核制度》。
2、大區設計管理部負責住宅與商業節能率指標控制,為推行綠色建筑做好準備;大區工程管理部、招標采購部負責新型節能材料的推廣和使用。
3、城市公司節能減排小組按照公司職責配置執行,城市公司人事行政部考核城市公司各部門辦公區節能減排。
4、基層單位(在建項目部、物業管理處)節能減排小組負責本項目的節能減排工作。
(1)大區安全經理。
1、起草和推行公司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2、收集整理省級法律法規適用性清單;
3、督促、檢查城市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4、檢查督促城市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合規性;
6、審核城市公司項目部的安全演練;
7、起草省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預算投入計劃;
8、按照年度計劃組織實施省公司層面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9、收發集團、上市公司相關安全生產文件,并及時傳達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
10、督促、檢查、落實第三方安全評價;
11、落實并組織檢查省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統計、報送江蘇省公司安全生產季度報表和總結;
13、督促和配合物業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
14、督促、檢查城市公司節能減排落實情況;
15、跟進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
16、配合部門負責人做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其他工作。
(2)城市公司安全主管。
1、對接大區安全經理,報送大區要求報送的資料;
2、收集整理當地市級法律法規適用性清單;
3、依據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健全城市公司安全管理體系;
4、組織和督促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合規性;
6、審批本城市公司項目部的安全演練;
7、起草本城市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預算投入計劃;
8、按照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本城市公司層面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9、落實并存檔公司、當地主管部門相關安全生產文件;
10、檢查、落實第三方安全評價;
11、落實并組織檢查本城市公司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統計、報送本城市公司安全生產季度報表和總結;
13、督促和配合本城市公司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14、督促、檢查本城市公司項目部節能減排落實情況;
15、跟進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
(3)基層單位(在建項目部、物業管理處)安全管理員。
1、對接本城市公司安全主管,報送本城市公司要求報送的資料;
2、存檔并組織本基層單位學習省公司收集的法律法規適用性清單;
3、依據省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健全本基層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
4、起草本基層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預算投入計劃;
5、按照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本基層單位層面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6、落實并存檔省公司、城市公司及當地主管部門相關安全生產文件;
7、落實第三方安全評價;
8、牽頭組織本基層單位的定期安全檢查,并落實相關方整改;
9、統計、報送本基層單位安全生產季度報表和總結;
10、落實本基層單位節能減排工作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與考核;
11、按江蘇省公司事故處理相關規定及時上報安全事故。
1、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按照集團、上市公司、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分析、布置、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對重特大事故處理做出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
2、在每次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上,安委辦、節能減排組、應急救援組要按照各自職責范圍進行專題匯報,匯報的內容應當包括各自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和隱患處理情況、需要安委會協調解決的事項。
3、安委辦負責牽頭編制大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會議上由安委會成員舉手表決,超過三分之二安委會成員同意即可通過。與會人數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二時安委會決議有效。決議后各安委會成員在決議文件上簽字認同,安委辦擇日下發通過的正式文件并在oa上公布。或者通過oa流程,江蘇省公司管理團隊同意后就可以公布執行。
4、各下設機構(小組)對安委會安排的臨時任務必須嚴格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否則將納入季度安全工作績效考核。
5、基層單位每周對所轄項目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并將檢查會議紀要報送城市公司安委辦,城市公司(目前公司)每月對所轄范圍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報告在檢查完畢后4日內上報大區安委辦。
6、基層單位對所轄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要及時發現,并跟蹤督促處理,若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城市公司負責人,若城市公司解決不了的問題,書面上報大區安委辦,并在安全辦公會上作重點匯報,以便及時協調解決。
7、各城市公司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城市公司每周運營會上要加入安全生產工作內容,研究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本單位安全管理有效運行。
九、考核辦法。
1、公司安委辦(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對公司所有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出各項目的問題按照《安全文明檢查評分表》和《ehs管理體系運行檢查表》進行評分,并下發檢查通報抄送大區投資運營部和城市公司,大區投資運營部、城市公司根據檢查評分分別納入責任單位季度安全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在建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頻次根據項目安全狀況良好情況進行調整,具體調整以書面通知為主。
業,檢查頻次會同安委辦另行決定。
3、公司未按規定組織月度檢查季度考核扣1分/次,其他城市公司項目部未按規定組織周檢查的季度考核扣1分/次。未及時上報檢查結果扣1分/次;未按時參加安委會組織的各種會議扣1分/人次。考核扣分作為部門和個人季度業績合同的扣分,大區安委辦在季度安全例會召開后2個工作日內將扣分結果在oa系統中通報,并抄送大區投資運營部和城市公司,由大區投資運營部和城市公司進行各責任單位的扣分,如發現沒有扣分或少扣分的情況,大區安委會將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處罰,季度業績考核扣5分。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歸公司安委會。
公司會議制度篇十九
第一條為規范會議程序,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效原則。會議召開應確有必要,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嚴禁召開沒有明確目的、缺乏實際內容的研討會、座談會、經驗交流會等。
(二)精簡原則。大力精簡會議,盡量縮短會期和控制會議規模,減少與會人員。盡量控制大型會議召開;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統籌合并召開;對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對能會下協調解決或用其他方式解決問題的盡量不開會議。
(三)節約原則。會議要厲行勤儉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條與會人員應對會議的各自的表決意見及有關保密內容必須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的不問,不該看的的不看,并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決定。
第四條會議按類別、內容不同由相關單位和部門組織,會議管理歸口行政綜合部,負責指導和統籌協調公司各類會議工作,制定和修訂會議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各類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六條本制度所指的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和接待會議等。
第七條專題會議指公司有關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市場管理、資金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的研究與決策。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分解落實公司年度計劃、討論確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投融資計劃;對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分析、研究、決策,特別就安全生產、市場開拓和資金管理等問題進行工作部署,明確生產、市場、財務等關鍵環節的指導意見;討論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機構設臵以及制度審議等。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條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高管成員參加,參加會議的人員應積極發言、明確表態。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時,如有必要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
第十二條中層干部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通報公司生產經營、市場、財務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中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斗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條中層干部會議包括周例會、月例會、季度例會、半年工作會議等。
第十四條召開中層干部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單位、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
第十五條中層干部會議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十六條經濟分析會是公司對月(季)度生產經營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問題、制定措施并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單位、部門有關上月工作匯報和總結,由會議主持人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并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十七條經濟分析會原則上每月的第一個周一召開,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八條召開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單位、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
第十九條公司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十條經營管理協調會議是公司每周經營管理工作的通報會議。會議在聽取有關部門每周工作情況匯報的基礎上,及時協調解決各部門提出的問題,討論研究并提出本周經營管理工作計劃。
第二十一條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原則上每周一召開,時間控制在60分鐘內。
第二十二條召開經營管理協調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單位、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
第二十三條經營管理協調會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十四條專題會議是分析、研究公司近期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市場管理、資金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明確并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的會議。
第二十五條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分管的公司高管成員主持,公司各單位、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參加。
第二十六條專題會議由所屬分管部門組織并承辦通知、記錄。
第二十七條專題會議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由承辦部門將有關的《專題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核簽發后執行,同時報送行政綜合部備案。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部門必須有效地召開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充分發揮“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橋梁紐帶作用。
第二十九條部門日常管理例會至少涵蓋如下內容:傳達貫徹公司會議、文件及領導指示精神;了解本部門及下屬本期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制訂下期工作計劃,研究分析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改進辦法,制訂有效的預防措施;分析部門員工提出的工作問題并討論研究相關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融洽部門成員之間的關系,營造團結進取的氛圍;安排專題培訓等。
第三十條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邀請分管領導參加。
第三十一條公司各部門必須保存完整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始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保存期為1年。
第三十二條對外接待會議主要包括政府機關和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的匯報會議。
第三十三條對外接待會議視來賓級別和來訪目的由公司總經。
理或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接待,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屬于業務對接的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指定人員接待。
第三十四條對外接待會議屬公司層面的由公司行政綜合部負責聯系和組織;屬于業務對接和專題內容的由公司對接部門負責聯系和組織,公司行政綜合部配合協調會議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監事會及團隊研討等其他會議,可根據實際或部門職責按照相關規定由公司有關部門對應組織。
為充分有效利用公司會議資源,公司各類會議的召開必須由主辦部門提前提擬,履行審批程序,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一)臨時召開的公司級內部小范圍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公司級大型會議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八條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召開并有公司領導參加的會議,由會議主要牽頭部門與行政綜合部聯系,備案會議情況;需行政綜合部協調安排的,由行政綜合部統一安排。
第三十九條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于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
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布臵、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一)會議需提前通知,一般會議應提前一個工作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會議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下發正式書面通知。
(二)會議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和要求等。
(二)做好會場的落實和安排,包括會場環境的布臵和設施檢查及服務。
(四)重要接待會議應制定會議及接待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機接站、車輛調度、餐飲、住宿、橫幅、席簽、攝影攝像、公共活動等安排。
第四十二條公司會議室由行政綜合部統一管理,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負責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第四十三條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會議室的安排使用、環境保潔、設施管理、會議服務等。
第四十四條會議室要做到會議召開前30分鐘各項工作準備結。
束,會后30分鐘會場清潔工作結束,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第四十五條公司各部門召開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的,由會議主辦部門提前半天與行政綜合部聯系安排。使用時,務必保持環境整潔和設施安全;使用后,負責將會議室恢復原樣。
第四十六條重要會議的會議室服務,由行政綜合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他日常及業務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安排服務。
第四十七條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會議以其他形式公開內容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擬寫和下發。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須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與公司規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三)其他各類會議可視情況整理成會議紀要和其他形式的簡報等。
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結束后,公司行政綜合部及時整理會議紀要,報公司總經理審核、簽發后印發。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及時整理,報分管領導審核簽發后印發。
第四十九條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若會議紀要決定事項涉及保密內容,應派人直接送達簽收。
第五十條各種會議紀要行文的印制格式原則上要求按照公司統一要求制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點:
(二)文頭用“某某公司某某會議紀要(可分兩行排列)”的指定標題,用小二號方正小標宋簡體,正文部分用小三號仿宋體。
(三)如需要標識秘密等級或緊急程度,以三號黑字體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兩類標識需要同時標識,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紀要編號由公司簡稱首字母和排序數字組成,標識在標題下第1行右側對齊。
(五)會議紀要基本信息包括會議內容、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主持人、參會人員、列席人員、缺席人員。
(六)基本信息與會議議題之間用橫向隔開,每個議題序號為“記錄+數字”形式,內容包括議題標題和決議內容。
(七)會議紀要要標明簽字欄,每頁下方及尾頁由參會人員簽字。
第五十一條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和公司級專題、接待等會議資料由行政綜合部負責按季度分類分次存檔。按年度移交公司檔案室;其他會議資料由各承辦部門自行存檔。
第五十二條公司重大會議等會議資料存檔實行一會一存。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十三條公司行政綜合部負責對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及有關專題會議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督辦。
第五十四條對會議的決議和明確的內容,責任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完成,相關部門、人員予以支持、配合。
第五十五條公司行政綜合部負責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分類整理,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逐項督辦,并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五十六條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第五十七條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
第五十八條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臵于振動位臵,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五十九條會議發言要言簡意賅,按照規定時間發言。第六十條會議務求精簡高效,嚴肅認真,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應控制在120分鐘內。各級會議主持人應主動接受監督。
第六十一條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注意傾聽他人發言,積極參與討論,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對某一問題無休止地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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