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合同協議書篇一
乙方:深圳 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很榮幸得到貴社的信任和支持,歡迎加入到 客戶的行列,現就乙方介紹賓客至甲方消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房 型
門市價格
平日優惠價
假日特惠價
( 間或以上)
團房
( 間或以上)
散房
團房
( 間或以上)
散房
備注:1。節假日包括國家規定的節日(指春節,五·一,國慶,元旦假期等節假日)
1。乙方每一個團隊入住數在 間以上方可給予團隊特別優惠價;
2。乙方每團入住數滿 間可免費半間,滿 間則免1間;
3。訂房需將詳細資料通過雙方蓋章或業務負責人簽字傳真確認方可生效;雙方公章及業務負責人簽字式樣附后。
4。乙方應提前訂房,收到乙方訂房通知,甲方在30分鐘內務必回復傳真確認。
5。甲方確認好的訂房,不得因為任何原因臨時取消,取消必須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但所帶來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將訂好的房間必須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要收取房費的30%作為賠償。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訂房的標準,否則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甲方給乙方的酒店價格必須保證在同等條件下有競爭優勢的價格,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協議或者追索超額房費。
9。如因自然災害,地震,水災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團隊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損失費。甲方對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10。甲方必須將酒店的真實情況告之乙方(如維修,周邊環境改變等),否則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付款方式: (注:入住時還需適當交納一定的雜項及房費押金)。
12。甲方開戶行 :
甲 方 全 稱:
帳 號:
1。本協議中的合同價乙方不得對外泄露,若因違反本規定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取消乙方的特種優惠待遇。
2。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合約,乙方不得給第三方使用,若違約,甲方有權利提出終止合約。
3。在高交會期間不執行此優惠價格,具體房價另議。提前15天書面告之乙方,否則視同以上優惠價格。
4。合約自簽訂之日起至xx年 月 日,期滿雙方同意可續約。
5。甲方提供的價格基本上不予變動,但甲方將根據市場變化情況,本著與乙方協商的原則,在合約期滿后,可能對以上的房價作出一些合理變動。
6。由于人力不可抗的原因,致一方或雙方不能履約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遇合約未涉及具體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合約經雙方負責人簽署蓋章后方可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
代表簽署: 公章 代表簽署: 公章
職 位: 職 位: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合同協議書篇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合同協議書篇三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政策條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自二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協議自行終止,如需續簽,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 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專長,甲方負責分配乙方在 ______部門(分店)擔任_______工作。
2 因工作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安排.如乙方認為難以適應調整,可申請辭職.
3 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令,遵守用工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1、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及培訓,同時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3、甲方對乙方完成任務成績顯著的,應予獎勵;對違犯勞動紀律的,應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保職停薪.
4、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1、乙方終止,提前解除或變更本協議,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經協商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傷病痊愈,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應解除勞動協議.
3、乙方因嚴重觸犯國家法律,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工作調動的,即可辭退。
1、甲方違反協議規定,經勞動仲裁機構認定后應立即糾正.
2、 乙方違反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1
1、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乙方應努力完成。
用人單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動者: (年 月簽章)日
合同協議書篇四
出租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
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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