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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豬肉產品質量承諾書篇一
作為政府批準的家畜定點屠宰企業,保證肉品質量安全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向社會提供安全、衛生、放心的肉類食品,我們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甘肅省家畜屠宰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出借、轉讓家畜定點屠宰證書或者家畜定點屠宰標志牌,不轉讓、涂改、偽造家畜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證、章。
二、嚴格執行《肉類加工廠衛生規范》、《生豬屠宰操作規程》、《牛羊屠宰操作規程》、《生豬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牛羊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及《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按照規程組織生產和檢驗,如實記錄家畜來源和家畜產品流向,不屠宰未經檢疫或者經檢疫不合格的家畜,不屠宰無畜禽標識的家畜,不屠宰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畜,不對家畜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
三、嚴把肉品品質檢驗關。嚴格實施企業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和“瘦肉精”自檢制度。自覺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屠宰環節三種違禁物質(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檢測。對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動物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并如實記錄處理情況,不出廠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動物產品,不對動物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
四、嚴格執行屠宰環節病死家畜無害化處理制度,對宰前發現的疑似病家畜進行隔離觀察,對死家畜、屠宰過程中發現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動物處置辦法(試行)》及《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五、建立健全《家畜進廠驗收制度》、《家畜收購索證索票制度》、《臺帳管理制度》、《證章管理制度》、《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屠宰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建立肉品質量可追溯體系。
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形成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屠宰生產負責人具體負責、生產班組長和全體職工直接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健全畜禽屠宰安全生產檔案記錄,建立畜禽屠宰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七、嚴格遵守農業部制定的《生豬等畜禽屠宰統計報表制度》,按照周報、月報、半年報的形式,及時上報屠宰加工企業工商注冊信息、企業生產加工能力、年度財務數據、活畜或活禽的收購價格、銷售價格以及屠宰量和庫存量等屠宰加工相關指標。
八、隨時接受并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監督和抽樣。
如上述承諾未兌現,本屠宰場出現不合格家畜肉品并流向社會,自愿承擔相應責任,自愿接受縣區主管部門的依法處罰;造成重大肉品質量安全事故時,自愿接受取消定點屠宰資格的處罰。本承諾書長期有效。
承諾企業(蓋章):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鮮豬肉產品質量承諾書篇二
柘榮縣散裝凍品經營者食品安全承諾書
為規范柘榮縣散裝凍品經營行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營造健康和諧的消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本經營者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1、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進行散裝凍品加工及銷售。2、不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及不明渠道收購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進行散裝凍品加工及銷售。3、不使用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進行散裝凍品加工及銷售。4、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度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5、采購食品及原料要認真查驗供貨者的經營資質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索取規范進貨票據,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驗貨檢查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6、散裝凍品、生動物性食品需設專區或專柜銷售,配置防塵材料遮蓋。散裝凍品銷售需在盛放食品的容器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牌應當包含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7、冷凍肉食品經營者需查驗供貨方相應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材料、外包裝是否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或qs標識、供貨方的相關合法資質證明是否一致。保證產品購進渠道合法,在保質期內進行銷售。預包裝肉食品標簽標明的事項符合法律、標準的規定。進口肉食品標明中文標識,不存在摻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承諾單位:
承諾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篇2:二〇一二年通榆縣肉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二〇一二年通榆縣
屠宰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全面提高肉品的質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放心消費的環境,強化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措施,確保我縣屠宰企業的食品質量安全,通榆縣糧食和商務局與屠宰企業簽定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一、食品質量安全承諾 1、守法經營。我們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按照標準進行檢驗,確保肉產品質量安全。2、誠實守信。作為當地的屠宰企業,我們將恪守職業道德,堅決杜絕和抵制一切違法、違規和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3、實行追溯。建立畜禽進廠驗收制度和臺賬管理制度,實現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4、嚴格收購。畜禽收購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每頭(只)進場時必須帶有免疫耳標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車輛消毒證明和非疫區證明。拒收一切病死畜禽和注水畜禽。5、嚴格檢驗。宰前、宰后實行嚴格的檢疫檢驗制度,經檢驗合格的屠宰產品加蓋檢疫合格章和產品品質檢驗合格章,隨貨通行附有產品檢疫合格證證明、產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和車輛消毒證明。6、確保安全。嚴格執行無害化處理制度,對宰前發現的疑似病畜禽應進行隔離觀察,對病畜禽、屠宰過程中發現的病害肉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嚴格禁止屠宰含“瘦肉精”的、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質的畜禽。
二、責任追究
1、接受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履行其食品 質量安全承諾。2、如違反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按照《國務院生豬屠宰 管理條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的法律法規予 以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篇3:肉品整治方案
興國縣餐飲服務環節開展打擊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
畜禽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鮮肉及肉制品監管,嚴厲打擊采購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根據贛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決定在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開展為期3個月的打擊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畜禽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餐飲服務環節采購使用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畜禽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增強餐飲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法治觀念,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嚴格規范肉及肉制品采購和使用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 1、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畜禽肉品,特別是生鮮豬、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證索票與臺賬登記情況,核查有無索取動物檢驗檢疫部門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有無使用來路不明、無檢疫合格證或檢疫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病死豬牛羊肉等。2、加大抽檢力度。將生鮮豬、牛、羊肉及肉制品列為今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必檢品種,對可疑品種及時抽樣送檢。重點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生鮮豬、牛、羊肉及肉制品的抽檢。
3、嚴格執法監督。在專項檢查和監督抽檢中發現購進、使用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畜禽的,嚴格按照法定幅度規定的上限實施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
同時,追查購進渠道,及時向畜牧獸醫、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通報情況。
(二)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各類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國食藥監食〔2011〕178號)的要求,對購進肉及肉制品,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明確專人負責驗收,所購鮮肉必須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記錄檢疫、檢驗合格證編號,均能進行溯源。禁止采購使用來源不明、無檢疫證明或檢疫不合格的鮮肉,以及病死鮮肉或私屠濫宰的鮮肉。無合格證明的,一律嚴禁使用。
(三)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增強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瘦肉精”的危害性和整治“瘦肉精”的政策舉措,形成“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三、工作安排
餐飲服務環節打擊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畜禽專項整治工作從2012年3月開始,至2012年6月底基本結束。(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3月)1、制定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定各階段具體工作重點和工作內容,迅速部署開展整治工作。2、開展普法宣傳。結合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動,向餐飲服務提供者宣傳查處“瘦肉精”有關法律法規和專項整治內容,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提高遵紀守法意識。開展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打擊“瘦肉精”的專題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4小時,并記錄存檔。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4月-2012年6月) 1、排查登記。全面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網格化監管,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制定排查登記表,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使用肉及肉制品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記檢查情況,并將排查登記表存檔備查。2、簽訂《承諾書》。督促、指導餐飲服務單位逐一簽訂《餐飲服務單位肉品安全承諾書》,承諾不違法購買、使用含“瘦肉精”的鮮肉和肉制品,發現有關“瘦肉精”線索及時報告等。3、強化監管。對非法經營者要堅決打擊,對無證經營者予以取締;對“瘦肉精”肉及肉制品以及來路不明、無檢疫合格證或檢疫不合格的鮮肉、病死鮮肉要予以沒收;對可疑的肉及肉制品的食品要進行抽檢;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其它方面問題,要現場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改正。4、加強抽檢。將“瘦肉精”抽檢作為重點抽檢內容,制定具體監督抽驗計劃,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檢測范圍,對不合格樣品及線索要追根溯源,及時通報相關部門。5、嚴查案件。結合監督檢查和抽驗情況,對違法采購和使用“瘦肉精”肉品的,依法從重懲處,同時深挖源頭,徹查到底。
(三)總結階段(2012年6月)
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自查自評,將有關工作資料收集匯總,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實際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總結,完善監管制度,健全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環節肉品專項整治工作,將專項整治工作與當前開展的“嚴打”行動結合起來,與實施“食品藥品安全贛鄱行”活動結合起來,與小餐飲業專項整頓工作結合起來,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面展開。成立興
國縣餐飲服務環節打擊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畜禽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邱春仁,副組長:張覺軍,成員:方富強、黃海浪、劉建軍、廖樂芳、黃蘊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方富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工作由興國縣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所執行。
(二)加大打擊力度。要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受理電話,強化社會監督。要嚴厲查處一批采購使用“瘦肉精”違法犯罪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要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發現“瘦肉精”肉品線索,要在及時上報的同時通報相關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的機制,對涉嫌犯罪的,在掌握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材料后要移送公安機關。
(三)健全長效機制。要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肉品采購檢驗制度,保障肉品原料安全。要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健全工作制度。
(四)強化應急值守。為加強打擊非法屠宰加工經營病死畜禽專項整治應急管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0797—5312670為投訴舉報和應急值班電話。要嚴格應急值守,保證24小時信息通信暢通。要建立健全突發“瘦肉精”中毒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瘦肉精”中毒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迅速予以處置。
興國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4月14日篇4:甘肅省家畜定點屠宰企業肉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甘肅省家畜定點屠宰企業
肉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樣本)
作為政府批準的家畜定點屠宰企業,保證肉品質量安全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向社會提供安全、衛生、放心的肉類食品,我們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及《甘肅省家畜屠宰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出借、轉讓家畜定點屠宰證書或者家畜定點屠宰標志牌,不轉讓、涂改、偽造家畜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證、章。
二、嚴格執行《肉類加工廠衛生規范》、《生豬屠宰操作規程》、《牛羊屠宰操作規程》、《生豬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牛羊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及《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按照規程組織生產和檢驗,如實記錄家畜來源和家畜產品流向,不屠宰未經檢疫或者經檢疫不合格的家畜,不屠宰無畜禽標識的家畜,不屠宰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畜,不對家畜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
三、嚴把肉品品質檢驗關。嚴格實施企業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和“瘦肉精”自檢制度。自覺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屠宰環節三種違禁物質(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檢測。對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動物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并如實記錄處理情況,不出廠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動物產品,不對動物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四、嚴格執行屠宰環節病死家畜無害化處理制度,對宰前發現的疑似病家畜進行隔離觀察,對死家畜、屠宰過程中發現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動物處置辦法(試行)》及《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五、建立健全《家畜進廠驗收制度》、《家畜收購索證索票制度》、《臺帳管理制度》、《證章管理制度》、《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屠宰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建立肉品質量可追溯體系。
六、嚴格遵守農業部制定的《2014-2015年生豬等畜禽屠宰統計報表制度》,按照周報、月報、半年報的形式,及時上報屠宰加工企業工商注冊信息、企業生產加工能力、年度財務數據、活畜或活禽的收購價格、銷售價格以及屠宰量和庫存量等屠宰加工相關指標。 七、隨時接受并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監督和抽樣。
如上述承諾未兌現,本屠宰場出現不合格家畜肉品并流向社會,自愿承擔相應責任,自愿接受縣區主管部門的依法處罰;造成重大肉品質量安全事故時,自愿接受取消定點屠宰資格的處罰。
承諾企業(蓋章):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篇5:丹鳳大堵完小豬肉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師宗縣顏孝州肉類攤點豬肉食品質量安全 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鞏固和深化食品安全工作,積極開展食品安全衛生工作,切實維護豬肉市場經營秩序,確保學校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消費安全,本人(單位)在銷售豬肉過程中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在規定的場所從事經營活動。2、到指定的屠宰場進貨,并做到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登記購銷臺帳、不合格豬肉退市、召回等質量承諾制度。3、做到上市肉品持有經過檢驗檢疫的合格證明;不銷售死病豬肉、注水豬肉、老母豬肉和含瘦肉精的豬肉等;不銷售假冒偽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冒牌劣質的肉類食品。4、積極配合工商、質監、衛生等行政執法部門和市場主辦單位的監督檢查,發現外觀有疑點的豬肉,無條件地作下柜處理。5、如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和以上承諾從事經營活動的,主動配合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調查處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鮮豬肉產品質量承諾書篇三
肉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保證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本企業向社會各界鄭重承諾:
一、生產條件和生產環境達到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衛生要求,污水、污物達標排放。
二、實行封閉式屠宰加工。
三、從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證件上崗。
四、進廠(點)生豬全部健康且檢疫合格。
五、待宰生豬靜養時間達到6小時以上。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屠宰生豬,并建立肉品品質檢驗管理制度,肉品品質檢驗與生豬屠宰同步進行。
七、絕不對生豬、豬肉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絕不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絕不讓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肉品出廠(場)
八、堅決做到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病害豬及病害豬肉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九、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從生豬進廠(場)到產品出廠(場)的關鍵環節均建立臺賬,除無害化處理記錄表至少保存5年外,其他臺賬保存不少于2年。
十、本企業對出廠(場)產品的質量安全負責。
鮮豬肉產品質量承諾書篇四
承諾書
*****局:
我單位已了解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文件規定,知曉本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我單位不位于法律規定禁止建設區域內,不存在依法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我單位將嚴格按照規定落實環保要求。根據陜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管理暫行辦法》通知 陜環發〔2012〕40號第四條 企業獲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權后,才可申請對建設項目進行環評審批。所有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擴建項目,沒有獲得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予審批。
總量指標購買建設項目所需的總量指標,按照總量指標替代原則,優先使用建設單位實施污染治理或結構調整后消減的排放量。總量指標按規定的比例要求進行削減替代,替代方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陜西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管理暫行辦法》執行。若替代總量指標不足的,需通過交易的方式獲得總量指標標。
鑒于本季度交易結束,購買存在困難,我企業承諾在項目投產運營前,按照陜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購買總量。我單位將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如有違法違規行為,將積極配合調查,并依法接受處理處罰。
特此承諾
承諾人(企業蓋章): 法人簽字:
證件號碼(企業或法人身份證): 聯系方式: 2018年 月 日
鮮豬肉產品質量承諾書篇五
購買食鹽、佐料協議承諾書
甲方:
乙方:(供貨方)
為了加強學生食堂進化渠道,規范購物透明,確保師生用餐衛生安全,嚴格執行食品法律、法規,經雙方協議,特制定有關協議如下:
1、乙方所提供的食鹽、佐料必須從正規渠道所進,并保證食品安全。
2、杜絕出售假冒、劣制食鹽及佐料。
3、價格隨行就市,旦略低于市場價。
4、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5、乙方隱瞞實情,以劣充好,所引起師生身體不適、食物中毒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并負法律責任。
6、此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期限:年月止
甲方:
乙方:(供貨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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